目錄/提綱:……
一、當前法律援助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法律援助制度宣傳不到位
2、法律援助標準問題
3、援助案件的質量難以保證
一是法律援助的無償性與市場經(jīng)濟的有償性造成社會認知的誤差
二是法律援助的低有償性與法律服務的高收入性造成行業(yè)認知上的差異
二、對貫徹《條例》,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的建議
1、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傳力度,讓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它
3、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爭取最大限度地保證受援人員的權益
二是合理獎懲,提高法律援助質量
……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民建**市委會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jīng)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體現(xiàn)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弱勢_在法律上有機會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護。2002年10月1日我省頒布實施《**省法律援助條例》(2009年4月22日修改,以下簡稱省《條例》),2003年9月1日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也已實施,對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比較全面的規(guī)范,《條例》的實施對規(guī)范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起了積極作用。但是,這僅僅是有法可依,要想將法律援助制度落到實處,真正將其作為一項民生工程去實施,必須要克服當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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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于是所有的對象都符合法律援助的“標準”。
3、援助案件的質量難以保證。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是法律援助事業(yè)發(fā)展的生命線,它直接關系到社會對法律援助制度的評價。但現(xiàn)階段,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卻令人不滿,就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法律援助的無償性與市場經(jīng)濟的有償性造成社會認知的誤差。很多人不相信“天下有免費的午餐”,甚至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思想上還有顧慮,認為不花錢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幫助,因此存在受援人積極性和期望較低的現(xiàn)象。二是法律援助的低有償性與法律服務的高收入性造成行業(yè)認知上的差異。法律援助的對象是一些社會上的弱勢_,與大部分市場經(jīng)濟主流階層的法律訴訟相比,其政府的補貼是遠遠不能與非援助案件的經(jīng)濟收益相比較。這一原因造成了法律服務行業(yè)中對法律援助工作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的局面。
二、對貫徹《條例》,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的建議
1、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傳力度,讓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它。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畢竟還處在雛形階段,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必須加大對《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力度,要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識。讓領導干部認識到法律援助是黨和政府聯(lián)系群眾的橋梁,是黨和政府對社會弱勢_的關愛的體現(xiàn),是政府的職責;讓人民群眾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就是要解決他們“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問題。執(zhí)法部門要認真貫徹《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積極利用各種新聞媒體,依托基層司法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增強社會受援人員對法律援助的了解,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力。同時不斷加強規(guī)范化管理,向相關人群發(fā)放法律援助聯(lián)絡卡,方便群眾就近申請。同時簡化程序,落實便民措施。
2、適時放寬法律援助條件,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保證符合法定條件的特定_都能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適用法律援助的經(jīng)濟困難標準要與本地區(qū)不斷發(fā)展的社會經(jīng)濟水平相適應,合理調整困難標準,使更多的困難群眾能夠得到法律援助;適時放寬法律援助條件,使處于法律援助案件邊緣線上的低收入當事人及時獲得法律援助。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規(guī)定,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shù)霓r民工,不再審查其經(jīng)濟困難條件,為受援人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逐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圍,法律援助工作要堅持“滿足困難群眾法律需求和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原則,拓展援助范圍,做到應援盡援。積極運用政府網(wǎng)絡,及時了解困難_的信息情況,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
3、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爭取最大限度地保證 ……(未完,全文共2121字,當前僅顯示134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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