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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從古今中外哲學看“美在和諧”

發(fā)表時間:2006/1/9 13:01:58

古希臘的和諧美思想
  “美在和諧”是一個古老、亙久而又日新的命題。它的起源,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
  畢達哥拉斯既是一位哲學家、美學家,又是一位天文學家和數學家。他認為天上發(fā)生的事情,在地上也可以找到;支配著自然的法則,也支配著人的活動。“整個天體是一種和諧和一種數”,因此,“美是和諧與比例”,“和諧是雜多的統(tǒng)一,不協(xié)調因素的協(xié)調”。音樂實際上是一種摹仿;存在于天體中的和諧,即是音樂摹仿的范本。而人體美“不在各因素之間的平衡,而在各部分之間的對稱———例如各指之間,指與手的筋骨之間,手與肘之間,總之,一切部分之間都要見出適當的比例。”他還認為靈魂同宇宙一樣,其本質在于和諧。而音樂的快感正是基于宇宙的和諧和靈魂和諧的“同聲相應”,互相契合。音樂家的使命就在于使和諧從天上降臨人世。音樂的使命就是使靈魂歸于永恒的和諧。不難看出,他的“和諧論”蒙上了層濃濃的z-教神秘主義色彩。
  “數”是畢達哥拉斯打開宇宙奧秘的鑰匙。據溫克爾曼記述,畢達哥拉斯曾在一次測量奧林匹克競技場時,按照腳掌的尺寸確定了赫拉克勒斯的身材。他的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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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有秩序和和諧的范例中都有美,而丑陋則是美在我們的生活和藝術中被歪曲的表現,是來自對真理的不完善的認識。這是因為梵的本質或宇宙本質在于內在和諧。萬物的感性形態(tài)一旦表現出這種和諧的結構或關系,也就顯現了真。以感性的形式顯現了真,表現了梵性的就是美。就如同黑格爾所說“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一樣,泰戈爾的結論是:“美是梵性的和諧真理的感性顯現”。有限世界似乎充滿不和諧和矛盾,但超越有限來看,宇宙是那樣的和諧平靜。在泰戈爾的學說中,人與神,神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然,自然物之間,都處于永恒的和諧統(tǒng)一之中。神是有限與無限的和諧統(tǒng)一,人也是有限性與無限性的和諧統(tǒng)一,而自然界的科學真理與心靈的真理,靈與肉也都是和諧統(tǒng)一的或可以協(xié)調和諧的。
  中國和諧美思想的起源與演進
  古希臘哲學家、美學家談論“美的和諧”時,中國的思想家們也在談這個主題,這就是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所講的“中庸之道”。
  何謂“中庸”?“中,正也!保ā墩f文》史字解)正,也就是恰當、妥當、合乎客觀實際的意思!坝,用也,從用,從庚;更事也!保ā墩f文》)更事也就是經歷事物,與經事同義。聯(lián)系起來講,“中庸”就是正確、恰當、妥當地為人處事,就是“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中庸》第二章注)。而“中”的目的就是要達到“和”,而且“中”、“正”本身就是一種“和”,一種達到一定“度”的“和諧”。自身和諧,才能促使人際關系和整個社會的“和諧”。
  畢達哥拉斯活動的時代,同孔子差不多。但是,中國“中和”思想的起源,比孔子和畢哥達拉斯要早得多,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產生于那個時代的中華民族第一張奇圖———太極圖,就是體現和諧美、中和美的范本。
  中國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思想都是從遠古“中和”思想發(fā)展而來的。儒家提出“中庸”,墨家提出“非樂”,但他們都注重仁義學說。所不同的是儒家側重于政治品德方面,而墨家則側重于物質利益方面,注重我與利的和諧統(tǒng)一。道家從人與自然的關系上,提出“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個體應順應自然,達到清靜無為的境界,使人們保持德行的完整和精神的完美。他們注重的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統(tǒng)一。法家則從與社會的關系上,強調個人應按客觀事物發(fā)展的規(guī)律行事,取得事業(yè)的成功,主張個體行為和社會功利的和諧統(tǒng)一。正是由于他們的和諧思想都源于上古的“中和”,所以,雖然各有特點,卻都同意“中和”!爸杏埂彪m為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所提出,但對“中和”這個作為個體與客觀對象的和諧統(tǒng)一的思想,是諸家都為之贊同的。(參見《中國傳統(tǒng)美學體系探源》,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年月版,第頁)
  儒家“和諧三部曲”
  從上所述,“美在和諧”是中西美學家“不約而同”的一個共同之點,而且在具體觀點上又有許多“不謀而合”之處。但從總體特征分析,古希臘美學家所講的和諧偏重于形式元素關系的和諧,而中國美學家偏重于人際關系和整個社會的和諧。如先秦諸子,他們都不是從事物的外部形態(tài)談和諧,而是或更多地是從人與政治、人與物質、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中來求得和諧,從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中,追求和諧。關于這一點,儒家學說尤為突出。
  儒家和諧的“三部曲”是:中庸之道—和諧社會—禮為政體。“大同社會”,是儒家所設計和追求的和諧社會的最高境界。因為這個境界并非“立等可取”,所以不得不提出較現實一些的“小康社會”,而實施“小康社會”的手段就是禮為政體,以禮_。
  儒家關于和諧社會的思想是從對原始社會人與人關系的和諧的向往引起的。同時,他們在《禮運》中記載了孔子所提出的“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選賢與能,講信修睦”,“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養(yǎng),幼有所長,矜(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ǎng),男有分,女有歸”,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等等,其內涵也是地地道道的社會和諧。而“天下為家”的“小康社會”,雖比“大同和諧”低一個層次,但它的“各親其親,各子其子”,為自己創(chuàng)造才富,天子諸侯把國家傳給兒 ……(未完,全文共4176字,當前僅顯示210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光明日報:從古今中外哲學看“美在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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