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似乎發(fā)生在信訪領域,而問題的解決則在信訪之外
“新條例頒布后關于取消信訪機構還是加強信訪機構職能的爭論和交鋒也暫告一段落但是爭論不會停止。其實,河南萬官員在下訪過程中,就帶著一個探討如何建立信訪長效機制的任務。”河南省委副秘書長李新華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無疑,在新信訪條例頒布之前的爭論之聲不只來自北京在全國信訪工作領域這種爭論早已經存在而“取消信訪機構”的意見最終沒有得到支持也是事實。
“解決信訪問題不僅是擴大還是削弱信訪機構權力的問題而且是信訪之外的權力運作、權力模式、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有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梢哉f問題似乎發(fā)生在信訪領域而問題的解決則在信訪之外!
一位接受采訪的權威人士是如是說,他還認為,“討論還將繼續(xù)下去!
向實務邁出了大步
從事信訪工作年的李新華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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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訪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加強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的溝通與聯(lián)系,搞好配合與協(xié)作,逐步形成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的大信訪工作格局。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年月起,國務院法制辦、國家信訪局就著手研究《信訪條例》的修訂工作。形成了修訂草案后,曾先后兩次征求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等中央有關部門和全國個省、區(qū)、市的意見,聽取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并赴遼寧省沈陽市、遼陽市等地,直接征求了個基層單位的意見。
李新華認為國家信訪局提出構建“大信訪”工作格局以及《信訪條例》的修訂有助于改變信訪部門“無為”的狀態(tài)。
“現(xiàn)行的信訪局機構職能太弱,權力太小很多事情無能為力,這就逼著我們建立另外一種工作方式,嘗試解決問題的途徑。我們可以派干部去駐村扶貧,為什么不能派干部下去解決信訪問題呢,這其實也是一種行政救助的手段!
僅有《信訪條例》是不夠的
不久前李新華根據自己多年來從事信訪工作的經驗寫就了《現(xiàn)階段中國信訪制度創(chuàng)新的爭議與改革取向》一文向高層提交了對現(xiàn)行信訪制度改革的建議和看法。
“面對連續(xù)年持續(xù)上升的信訪洪峰,條例本身還存在著局限,還擺脫不了‘小馬拉大車’的局面。信訪問題,還是一個深層次的長效機制尚不健全的問題。”李新華說。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修改草案》凸現(xiàn)了法治化的趨向!睆氖铝四晷旁L工作的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副主任周梅燕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采訪時表示。
“新條例第一次明確了縣級以上政府信訪機構的性質和職責范圍第六條但確立信訪職權并非單純賦權只是政府責任更為加重,這與本屆政府提出的建立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透明政府的目標相吻合!
依法信訪是“依法_”方略的具體體現(xiàn),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信訪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但在當前中國信訪制度改革的實踐中,僅有一部《信訪條例》顯然是不夠的信訪法律法規(guī)不夠健全和完善,部分信訪人依法信訪觀念淡薄,信訪工作人員法律素質不高等因素,已經成為影響中國信訪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
也正因為此,在此次大規(guī)模干部下訪工作中,河南省直機關抽調的人中公、檢、法系統(tǒng)中的干部占了絕大多數(shù),僅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抽調了名干部。
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中心研究員康曉光參加了國家信訪局就修改《信訪條例》組織邀請的次專家討論會,看到最后一稿是在一個多月前。
“新條例變化還是有的,也有很大進步。但仔細看仍缺乏‘硬碰硬’的權力,解決問題的手段仍然不充分。信訪部門還是轉辦、交辦、催辦、督辦,仍未擺脫‘無力’狀態(tài),這與信訪部門的法律地位沒被確認有關!
討論還將繼續(xù)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于建嶸非常關心信訪條例的修訂。實際上,于建嶸也是最早看到修改草案的人之一。在國務院審議《信訪條例修改草案》的前一天,即月日,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約見了于建嶸,就《信訪條例修改草案》的一些問題交流了意見。
月日,于建嶸在 ……(未完,全文共2551字,當前僅顯示162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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