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特點
二、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原則
(一)清
(二)簡
(三)真
三、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方法
(一)事實認定類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方法
(二)法律適用類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方法
(三)涉檢訪類案件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方法
(四)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補充方法
1、批準逮捕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補充方法
2、撤訴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補充方法
3、抗訴案件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的補充方法
……
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方法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檢察委員會是我國檢察機關內(nèi)部的決策機構,并且是檢察業(yè)務的最高決策機構,對保證檢察機關科學、公正執(zhí)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檢察委員會討論案件時,由于委員們一般都沒有閱卷,對案情"心中無數(shù)",主要靠
匯報人的匯報材料和匯報時委員提問辦案人提供的信息發(fā)表意見。因此,辦案人匯報材料制作水平高低和匯報人匯報水平、技巧把握,直接關系到委員對案件處理發(fā)表意見的正確與否。可見,掌握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方法至關重要。
一、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特點
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雖然至關重要,但由于其屬于內(nèi)部文書,因此,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其格式、內(nèi)容,甚至其名稱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因此,實踐中,匯報材料的制作名目、樣式繁多,內(nèi)容多樣,這些直接影響著匯報材料功能的發(fā)揮,因此,必須把握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特點,并規(guī)范其內(nèi)容。
首先,應當規(guī)范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名稱。對于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名稱有的稱作"匯報"有的稱作"報告"。根據(jù)《現(xiàn)代漢語詞典》釋義,"匯報"的解釋為:1、匯集材料向上級或群眾報告。2、指匯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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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確的要求,匯報人可以根據(jù)自身對材料的評價和思路進行取舍,可以說,同一個會議匯報材料,不同人做出的匯報內(nèi)容差別很大。而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內(nèi)容選擇性比較小,一般都要固定報告幾個方面的內(nèi)容,不同人匯報其內(nèi)容也大致相同,這就要求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制作人要在匯報材料取舍上不能有太大的自主性。第四,
寫作技巧不同。一般匯報材料講究先聲奪人,多采用倒敘的方式,講究寫出特色工作、亮點工作,講究高站位,突出精神和思想。而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在寫作順序上一般只能按照刑事訴訟的程序規(guī)定進行,這樣順暢自然,在思想內(nèi)容上也只圍繞需要討論的問題進行,語氣平和。
二、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制作原則
(一)清
"清"是指條理清楚。因為檢察委員會委員多數(shù)沒有事先閱卷,只能依靠匯報人的匯報材料和會議時的匯報提供的信息來了解案情,因此,清楚的匯報案情是制作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首要原則。"清"指思路清晰。人們在聽取匯報材料的時候,常會思索材料所講述的事實、所分析的問題,這同樣存在一個思維過程。如果匯報材料寫得不符合思維習慣,東一榔頭,西一棒子,就會讓人摸不著頭腦。因此,匯報必須理清思路�!吨芤住吩疲�"言有序。"所謂"序",就是指有條理而不紊亂。先說什么后說什么,在匯報材料中的表現(xiàn)就是謀篇布局,安排段落層次、開頭結尾、過渡呼應等。匯報順序既有常規(guī)順序也有非常規(guī)順序。英國文學家約翰·巴洛茲說:"一顆寶石跟一塊普通石頭的區(qū)別并不在本質(zhì),而在于分子的排列--結晶的方式。木炭和金剛鉆是一樣的,但在外觀上和效用上,它們的差別可多遠��!珍珠所含的成分,沒有一種是不能在最粗礪的蚌殼中找到的。"這就說明:匯報同樣一件事情,順序不同,效果是不同的。按照常規(guī)思維習慣,人們在敘述某一件事情的時候,常從時空立體上展開�?梢园凑帐虑榘l(fā)展的順序作匯報:開端--發(fā)展--結局。就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而言,在總體布局謀篇上,按照事情發(fā)展的順序就是按照刑事訴訟程序,這也是正常的思維順序,是比較科學的順序安排,符合人們的思維邏輯,容易吸收信息并做出判斷。就局部安排上,最重要的匯報就是事實與證據(jù)部分,在這部分里的匯報要想做到條理清楚,就必須圍繞一條主線進行,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證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中的不同當事人之間選擇一方的供述、陳述或申訴作為匯報的主線。其他相關證據(jù)則圍繞著這條主線而補充或否定。尤其在匯報共同犯罪的案件時,這種匯報方法的運用就更為重要,如果不以一個人為中心,那么在數(shù)個供述中,人員交錯,證據(jù)復雜,很難讓為委員留下清晰的印象,也難理清頭緒,做出判斷,直接影響匯報效果。
(二)簡
"簡"是指言簡意賅。雖然清楚的匯報案情是制作提請檢察委員會決定案件匯報材料的首要原則。但這并不是說匯報材料要做到面面俱到。因為,檢察委員會決策方式的性質(zhì)決定,不可能讓委員們了解全部案情的細節(jié),因為委員不是辦案人,不需要解決案件的所有問題,只需要解決提交討論決定的問題,這就要求匯報者有所取舍。另外,就材料源而言,在刑事an件中,偵查卷宗有好幾本,對相關犯罪嫌疑人、證人的訊問和詢問也會有很多次;就民事行政案件而言,審判卷宗也有幾本,原告、被告及證人的陳述也有很多次,如果沒有取舍,根本無法匯報,因此,選擇性的匯報是必須的。這就要求匯報材料必須避免兩種情況:其一事無巨細。往往因為匯報人缺乏辦案經(jīng)驗、法律素養(yǎng)或者匯報經(jīng)驗不足,表現(xiàn)為對材料選擇上的盲目性,恐怕匯報不清而面面俱到或不知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而抓不住重點、不知取舍。其二是照本宣科。即在匯報案情時依照偵查卷宗中或者審判卷宗中的記錄原本復述。這樣看似尊重證據(jù)的原始印記,但事實上造成繁雜重復,不僅浪費時間而且會讓委員們感覺厭煩,影響匯報效果。要想避免這兩種情形,做到匯報言簡意賅,就必須做到:一要注重取舍。要緊緊圍繞需要提請討論研究的核心問題組織匯報材料,比如如果因為在犯罪故意上存在疑問需要討論,那么就只摘錄卷宗中反映犯罪故意的內(nèi)容,"多摘錄、簡摘錄"。所謂"多摘錄"就是指多處摘錄,將卷宗中所有反映犯罪故意的相關內(nèi)容全部摘錄。所謂"簡摘錄"就是"多摘錄"的基礎上力求簡潔,只摘錄反映犯罪故意的內(nèi)容,其他不予考慮。不能將反映犯罪故意的當次訊問 ……(未完,全文共8370字,當前僅顯示228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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