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平衡主義(二)[2007年修正版]權力公有制問題。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么是權力?權力就是政治上的強治力量、壓迫統治力量。除了平衡(社會)主義_之外,一切不同形式的_都是為了維護統治集團自身利益的,對被統治集團實行利益壓迫。平衡(社會)主義_與其他一切形式的_的區(qū)別就在于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對非利益平衡行為進行強有力的壓迫,使非利益平衡行為受到治裁。平衡(社會)主義_不是某個集團所有的,而是全人類所有的。因為人們的思想意識是隨客觀外界條件變化而變化的(這種變化是復雜的),所以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利益平衡原則這一思想意識不可能一成不變的固定在某一集團的頭腦里(況且思想意識也不可能完全遺傳),這種_是具有在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利益平衡原則的人所有,即一直是屬于正義、公正的人們。權力所有者不固定,誰公正就屬于誰,我們說平衡(社會)主義_是公有性質的。平衡(社會)主義_是公正和公有的_,與此相反,資本主義權力性質往往以長官意志而轉移,我們也說資本主義_是私有性質的。由于平衡(社會)主義_的公有性質,以權謀私不可能成為現實。因此,在利益原則下,平衡(社會)主義權力沒有象資本主義權力那樣具有的誘惑力,平衡(社會)主義掌權者是以堅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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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精神生活的需要也變得更加重要了,就是說利益從物質方面擴大發(fā)展到精神方面,利益觀念的更新、發(fā)展(這里僅指精神利益的出現),就會隨之產生利益平衡觀念的更新、發(fā)展。另一方面,行為利益平衡觀念本來就是在如何處理人之間行為所造成的利益分配問題即以利益為中心(也即尊重利益觀念)而產生的。利益平衡觀念對利益觀念的反作用。這是指如果不堅持利益平衡觀念,那么就會使利益觀念的更新、發(fā)展受阻。如人們彼此之間行為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即不堅持利益平衡原則,使之內耗變多,從而減少人們對自然界獲取的力量,最終人類獲取利益變少。所以我們把利益觀念和利益平衡觀念的關系問題歸納概括為:在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這是人類社會的根本。
人權問題。人權是指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和_,通俗的講就是尊重人的利益觀念。人權內涵是屬于
_態(tài)范疇。人的利益觀念以經濟為基礎,經濟發(fā)展了,利益觀念也隨之提高,這是人類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必然。自從人權誕生以來,人權的內涵、標準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不斷的得以擴充和提升。從人的政治權利普及到人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等方面,普遍人權得以發(fā)展。人權也從狹義變化到廣義,即人權從個人的發(fā)展到了集體的、國家的乃至整體人類的人權。目前,全世界關于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是東、西方合璧。中國已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以美國_主要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權內涵也在不斷更新、完善,已適應人類社會發(fā)展變化。世界上已有四十多個國家把人權問題不同程度地寫入憲法。人類的近幾百年歷史,從人權事業(yè)角度看,人類發(fā)展史是人權主義運動發(fā)展史。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換句話說就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的利益觀念”!妒澜缛藱嘈浴返诙艞l第二款“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_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_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并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該項條款的“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就是要求我們堅持人類行為的利益平衡原則!妒澜缛藱嘈浴罚浞直憩F了“實行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利益平衡原則”的人類平衡主義思想。
我們也談中國改革問題。我們認為改革的中心指導思想是在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即生產方面要堅持利益原則、人們彼此之間行為方面要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但這兩方面的目的都是為了堅持人類利益原則(即為了給人類社會帶來最大的利益)。為了堅持這個平衡(社會)主義改革的中心指導思想,就必須消滅資本主義權力的私有制、建立平衡(社會)主義制度的公有制權力。這是平衡(社會)主義改革的關鍵。我們既要杜絕資本主義社會的那種只講利益原則完全扼殺行為利益平衡原則,也要堅決防止只搞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而完全忽略利益原則的失誤再度發(fā)生(20世紀80年代時,社會主義國家由于分配問題沒有解決好,出現過諸如大鍋飯問題,生產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國家和人民即得利益很少,生存與發(fā)展面臨著嚴峻的挑戰(zhàn)。)。 我們先談
農村改革現狀。農村改革現狀具體措施是:土地承包給個體農民,以個體農戶為生產基本單位,并禁止土地買賣,F在讓我們從平衡(社會)主義的根本——在利益原則基礎之上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來看改革的成功所在。把土地承包給個人,這是堅持利益原則的表現,從而使農業(yè)生產有了新的發(fā)展;以個體農戶為生產基本單位,不存在如何進行產品的人與人之間的分配問題,農民多勞就會多得,自然界完成了分配任務;禁止土地買賣,實質上是平衡(社會)主義的一種補充手段(即公有制手段),因為土地的存在基本保證了農民的勞動權和生存權。然而,我們還沒有很好的把平衡(社會)主義區(qū)別于資本主義的東西即堅持行為利益平衡原則切實的落實到農村的一切行為活動中去,從而使由于個體農戶支付的勞動效率不同按利益平衡原則確定的貧富之分更加擴大化了。這一點,是社會主義農村改革要注意的問題。 城市改革正在進行中。 城市工業(yè)情況與鄉(xiāng)村農業(yè)情況不同,農業(yè)個體戶可以是生產單位,不存在人之間的產品分配問題;工業(yè)個體工人不能成為生產單位,工業(yè)的產品必須由一個企業(yè)的所有勞動者相互合作才能完成的,不僅存在著一個生產問題,而且還存在著一個復雜的利益分配問題。對于生產來說,一個企業(yè)的所有工人是一個整體(至于物質利益分配,則是以每一個員工為單元了)。作為生產單位的一個整體,必須要有統一的領導,誰領導?經理領導,經理治廠!我們說企業(yè)內部要有自主權。企 ……(未完,全文共6773字,當前僅顯示237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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