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層 司法為民
。诳h人民法院閔孝法庭庭長劉文泉先進材料
劉文泉同志現(xiàn)任江口縣人民法院閔孝法庭庭長,是一名扎根基層、司法為民的好法官,從事法院工作18年中,有15年在基層人民法庭工作。自2004年任閔孝法庭庭長以來的四年里,他憑著對法官職業(yè)的忠誠熱愛,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秉公執(zhí)法,忘我工作,累計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民事執(zhí)行案件386件,無上訪投訴案件。其所在的閔孝法庭2006年、2007年連續(xù)兩年被縣法院評為先進集體,2008年10月被銅仁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區(qū)法院民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講政治、講大局,做黨的事業(yè)的捍衛(wèi)者
在政治上,劉文泉同志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_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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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類案件,他總是提醒自己要做好當事人的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在辦案中,牢記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不懼辛苦,不怕麻煩,對人民有利的事情,他總是沖鋒在前面,并且能平等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來訪的群眾,熱忱地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真誠的為他們排憂解難,贏得了當?shù)厝罕姷男刨。特別是對于一些不懂法的農(nóng)民群眾,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淺顯易懂的語言給他們講道理,讓他們贏得明明白白,輸?shù)眯姆诜,把握好社會價值取向,達到辦好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正確引導廣大公民遵紀守法,實現(xiàn)社會和諧穩(wěn)定。
公正司法,做群眾滿意的好法官
劉文泉同志始終堅持“公正與效率”的永恒主題,貫徹落實“黨的事業(y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指導思想,踏踏實實搞好審判工作。2008年1至10月,其所在的閔孝法庭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18件,結案106件,判決結案32件,庭室和個人制作判決書數(shù)量居全院之首。認識和
總結了訴訟調解的價值和功能:一是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性,有利于在解決民事糾紛時維護雙方當事人的長遠利益和友好關系;二是最大限度的優(yōu)化糾紛解決程序,快速、簡便、經(jīng)濟地解決糾紛,緩解當事人的訟累,降低訴訟成本,節(jié)約司法資源,達到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三是有利于當事人充分行使處分權,發(fā)揮當事人的主體性作用,實現(xiàn)當事人的私法功能;四是在實體法律規(guī)范不夠完善和健全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中的協(xié)商和妥協(xié),以求得“雙贏”的審理結果;五是解決糾紛的徹底性,調解協(xié)議以合意為基礎,易于為當事人實際履行,從而避免和減少執(zhí)行難,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確立了“依法審判,側重調解”的工作思路。如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兩死兩傷后果引發(fā)的兩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因車主死亡,作為被告的車主妻子又因傷住院,母親年老,子女年幼,被告方實難參加訴訟活動,為解決原被告雙方急需的治療費用,面對只有肇事車輛能及時變現(xiàn)的情況,他召集雙方當事人家屬兩次冒雨前往80公里外的事故現(xiàn)場,將肇事車輛依法處理,并及時交納了雙方住院費用,支付了死者部分喪葬費,然后對被告方的債權依法進行清查,采取了查封、凍結手段,從而兩案在不到一個月內調解結案,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已結的106件案件中,調解(含撤訴)結案74件,調解率達70%,無超審限案件,無上訪纏訴案件。
公正執(zhí)法,剛正不阿,頂?shù)米毫。如在審理民和鄉(xiāng)凱里村魚良溪組原告姚止周、姚止綠訴被告姚止松、劉蘭珍恢復原狀及損害賠償糾紛案中,被告動用各種“關系”向主審本案的劉文泉打招呼、施壓力,被告依仗有這些關系撐腰,斷然不同意由其恢復被毀損的灌溉農(nóng)田的水溝,免除其賠償責任的調解意見。他及時作出判決,由被告對水溝恢復原狀,并賠償原告損失,從而維護了社會正義和法律威嚴。
秉公辦案,不計個人得失。如他在承辦一起家庭 ……(未完,全文共3052字,當前僅顯示154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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