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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勝公司油地工作管理辦法

發(fā)表時間:2013/6/10 15:54:35

東勝公司油地工作管理辦法
(2012年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油地工作職責,理順油地工作流程,規(guī)范油地工作標準,強化油地費用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油地工作主要包括油地關系協(xié)調、土地管理、地籍及檔案管理、油區(qū)工作管理及專項工農費、征地費的使用管理。
第三條 油地工作部和子分公司要本著既要分工明確、各有側重,又要步調一致、高效運作的原則協(xié)調油地關系。
第四條 本辦法對年度油地工作投資和成本的使用范圍、執(zhí)行標準、結算程序等進行規(guī)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五條 油地工作部工作職責
5.1負責編報公司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報公司工農費用的投資計劃和成本預算,負責公司工農費用的控制、分析與考核,協(xié)助子分公司辦理征地組報、土地辦證手續(xù)。
5.2主要面向縣區(qū)及以上級地方油區(qū)、土地管理等部門和重點鄉(xiāng)鎮(zhèn)開展工作,及時處理公司重大建設項目、重點施工工程及其重要工農關系,參與突發(fā)重大污染或工農糾紛的協(xié)調處理,負責征地費及縣區(qū)政府費用的使用。
5.3對子分公司的油地工作進行管理、監(jiān)督、指導和協(xié)調,對子分公司工農費用的支出進行審核、登記、分析與考核,對子分公司的現場核查申請進行核查。
5.4對鉆井工程進行督導,如涉及到作業(yè)、地面工程等方面的工農工作
……(新文秘網http://www.120pk.cn省略90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000米深的鉆機,井場臨時用地不得超過7.12畝;6000米深以上的鉆機,井場臨時用地不得超過9.75畝。
②不出油(氣)井臨時用地:3200米深以下的鉆機,井場臨時用地不得超過8.4畝;4000-5000米深的鉆機,井場臨時用地不得超過10.12畝;6000米深以上的鉆機,井場臨時用地不得超過12.75畝。
③需要暫設鉆井隊臨時房舍的,臨時用地不得超過3.6畝。
④鉆井工程施工時,應在井場征地范圍內開挖泥漿池,井場征地范圍內無法滿足開挖泥漿池需要的,可按以下標準超出井場征地范圍使用臨時用地:3200米深以下鉆機控制在0.3畝以內,4000-5000米深的鉆機控制在0.8畝以內,6000米深以上的鉆機控制在1.1畝以內。
7.2.2試(采)油作業(yè)施工臨時用地
①小修作業(yè)用地,不得超過井場征地范圍;大修作業(yè)架子繃繩用地以實際丈量為準,但除井場征地外臨時用地不得超過1畝;
②大型酸化壓裂用地除井場征地范圍內用地外,臨時用地不得超過2.65畝;
③需要暫設試油隊房舍的,臨時用地(包括料場在內)不得超過6畝;
7.2.3管線工程臨時用地
①直徑為159毫米以下的管線,機械施工占地不得超過8米寬,人工挖溝施工占地不得超過6米寬;
②直徑為219、273毫米的管線,機械施工占地不得超過10米寬;
③直徑為377、325毫米的管線,機械施工占地不得超過12米寬;
④直徑為426、529毫米的管線,機械施工占地不得超過14米寬;
⑤直徑為630毫米以上的管線,機械施工占地不得超過16米寬。
7.2.4架設線路工程臨時用地
①電力線路6kV,每基桿作業(yè)面寬20米,長10米,兩基桿間的走廊寬3米(特殊地形下可放寬到4.2米);
②電力線路35kV,每基桿作業(yè)面寬20米,長20米,兩基桿間的走廊寬6米;
③電力線路110kV,每基桿作業(yè)面寬30米,長40米,兩基桿間的走廊寬8米;
④電力線路220kV,每基桿作業(yè)面寬40米,長50米,兩基桿間的走廊寬10米。
第八條 用地補償標準
8.1永久征地補償標準
8.1.1征地補償費標準:基本農田、一般耕地、未利用土地分別按照畝年產值的30倍、20倍、10倍補償。
8.1.2青苗賠償費和地面附著物拆遷補償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涉及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地上房屋拆遷的,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8.1.3耕地開墾費標準:基本農田10000元/畝、一般耕地8000元/畝。
8.1.4征收農民集體土地(含原農轉非村使用的國有土地收回)社會保障補助費用標準8000元/畝。
8.1.5勘測定界費用標準:井場和進井路勘測定界費按每個拐點300元繳納。
8.1.6征地管理費標準:執(zhí)行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發(fā)〔2001〕301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征地補償費、青苗賠償費和地面附著物補償總額的2.8%計算。
8.1.7耕地占用稅標準:執(zhí)行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08〕137號)規(guī)定的標準繳納。
8.2臨時用地補(賠)償標準
8.2.1鉆井工程:井場臨時用地補(賠)償標準為年畝產值的1.5倍,其中征地范圍外泥漿池用地按年畝產值的7倍進行補(賠)償;臨時宿舍用地補(賠)償標準為年畝產值的1.5倍;不出油(氣)的井,井架是活基礎的,按年畝產值的7倍對泥漿池、井架基礎占地進行補(賠)償,不辦理征地手續(xù)。
8.2.2管線施工:開挖部分臨時用地按年畝產值的1.5倍進行補(賠)償,除開挖部分其他臨時用地按年畝產值的1倍進行補(賠)償。
8.2.3污染用地:油水污染造成農作物當年絕產的,按年畝產值1倍補(賠)償;污染后農作物仍有收益的,根據影響程度按比例補(賠)償;油水污染造成農作物當年絕產并影響下年耕種的,按年畝產值1.5倍補(賠)償。

第四章 現場核查
第九條 現場核查范圍
9.1鉆井工程項目用地屬下列情況之一的:
9.1.1有超出規(guī)定指標的邊角地等需辦理永久征地手續(xù)的單井或同臺井井場;
9.1.2長度超過1000米的進井路;
9.1.3不出油(氣)井臨時用地及其它補(賠)償;
9.1.4征地范圍內有油田生產設施或有油田擁有使用權的項目用地;
9.2輸油(氣、水)管線需辦理征地手續(xù)的項目用地;
9.3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站點永久性用地;
9.4管線、電力線路等地面工程施工臨時占地超過60畝;
9.5項目涉及橋涵、水利配套設施、房屋、養(yǎng)殖池(塘)等價值超過2萬元的建筑物和構筑物,以及價值超過1萬元的其它地面附著物;
9.6污染面積超過20畝,或污染補(賠)償費用超過5萬元;
9.7單項橋、涵補(賠)償超過3萬元;
9.8 ……(未完,全文共7245字,當前僅顯示254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東勝公司油地工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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