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建立完善代表工作機制,保證代表活動有序開展
二、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確保代表活動正常開展
一是經費保障
二是時間、待遇保障
三、規(guī)范議案建議工作,尊重代表民主權利
四、建立監(jiān)督管理機制,促進代表依法履行義務
五、優(yōu)化代表隊伍結構,確保充分發(fā)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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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不久前轉發(fā)《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進一步發(fā)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發(fā)[]號文件)中明確指出,當前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各項工作中,要突出充分發(fā)揮代表作用和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這兩個重點。貫徹落實好中發(fā)號文件精神,對于進一步發(fā)揮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和代表機關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各級人大常委會充分發(fā)揮代表作用,在加強閉會期間的活動,改進代表視察和專題
調研工作,規(guī)范代表提出的議案程序,密切代表與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證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和探索。今年月,市委召開全市人大工作會議,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實施意見》。這次會議提出的切實保障代表依法執(zhí)行職務,充分發(fā)揮代表作用的辦法和措施,符合中發(fā)號文件精神。我們要繼續(xù)加強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確保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切實提高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水平。
一、建立完善代表工作機制,保證代表活動有序開展
代表工作的制度化,既是代表工作作為法定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代表作用能夠充分發(fā)揮的重要保證。
健全代表活動制度。要進一步完善代表活動的各項制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81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提供組織保證。要本著便于組織、便于活動的原則,不斷加強各級代表組織網絡建設,為代表開展活動提供組織保證。除鞏固和完善現(xiàn)有縣(市、區(qū))人大常委會組織活動的代表小組外,可根據(jù)代表工作發(fā)展的需要,由人大常委會各工委牽頭建立專業(yè)代表小組,以便于組織相關專業(yè)的代表參與常委會的視察、執(zhí)法檢查及有關工委的調研等活動;也可在市直和縣直各系統(tǒng)建立專業(yè)代表小組,以便于代表了解本系統(tǒng)各部門工作情況,反映群眾意見。
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證。建立重大情況向代表通報的制度。每年可安排次通報會,就代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請代表小組負責人到會聽取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的情況通報。堅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制度。每次常委會會議有針對性地邀請若干名有關方面的代表列席,讓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會工作情況。在邀請代表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檢查和調研活動前,組織代表學習相關的法律和業(yè)務知識,為代表提供有關資料,保證代表履職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堅持定期向代表寄送資料的制度。除繼續(xù)為代表訂閱《中國人大》、《人民政壇》,還要寄送人大常委會會刊及人大機關編印的內部期刊和“人大信息”等。同時,還可考慮與“一府兩院”共同編印《代表參閱》,主要內容為本行政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司法工作的重要情況。通過提供有關信息,以便代表深入審議各種議案、報告以及提出有質量的議案、建議。
為代表履行職責提供物質保證。一是經費保障。代表專項經費要列入本級預算并足額到位,各級人大常委會機關不能擠占代表活動經費。二是時間、待遇保障。代表依法參加代表活動,所在單位必須給予時間、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蓢L試建立代表津貼制度,每年由各級
財政在預算中安排一項代表職務津貼資金,按一定的標準,在年終一次性發(fā)放給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人大代表。
為代表增強素質提供學習保證。人大代表要依法執(zhí)行代表職務,需要增強自身素質,為此,必須采取多種形式,加強代表培訓工作。每屆代表任期內應分期分批輪訓一遍,重點學習憲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機構的組織和運作以及審議議案和報告、提出議案和建議、代表職責與代表活動等方面的知識,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素質和履職能力,促使其更好地行使代表職權。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召開代表工作經驗交流會,邀請代表介紹經驗,并把這些經驗匯編印發(fā),為廣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借鑒。
三、規(guī)范議案建議工作,尊重代表民主權利
代表議案、建議提出和辦理的質量,既是代表履行職責能力的一種重要體現(xiàn),也是代表在代表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中發(fā)揮作用的一個重要標志。要圍繞“提出議案、建議有質量,辦理議案、建議有實效”的目標,采取多種措施,提高代表議案、建議提出及辦理的質量。
規(guī)范代表提出議案的程序,明確代表提出建議的范圍和程序。為保證代表有充裕時間醞釀、提出議案,除原規(guī)定的在大會期間提出代表議案外,今后凡符合議案基本條件、準備成熟的代表議案,也可以在大會閉會期間提出。代表應圍繞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圍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增強針對性和可行性。
完善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制度,提高辦理質量。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應建立辦理時限制度,加快議案、建議辦理進度;建立工作責任制度,落實議案、建議辦理責任;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增強議案、建議辦理結果的透明度;建立組織協(xié)調制度,加強人大常委會各工委和一府兩院對口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要把一些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代表建議確定為重點建議,組織力量跟蹤督辦。抓住這些問題,就抓住了辦理工作中的主要矛盾;解決好這些問題,就能得到廣大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邀請代表參與建議的辦理工作。代表既關心建議的辦理過程,更注意辦理結果。因此,在建議辦理工作中,應邀請代表參與。承辦單位在辦理前,要主動找代表溝通,了解代表的具體要求;辦理中,隨時與代表保持聯(lián)系,
匯報辦理措施和進度;辦理后,邀請代表實地察看,征詢意見。對代表不滿意件的辦理更要主動地向代表說明未能落實的原因,與代表一起分析存在困難,共同商討如何進一步辦理,盡量解決問題。這樣,即便是確實不能解決,代表也比較容易理解。
建立提出和辦理議案、建議的表彰激勵機制。一 ……(未完,全文共4536字,當前僅顯示229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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