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方位加強我支行的反腐糾風抓源頭工作,防止職務犯罪,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確保全面履行央行職能。本著“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行長與主管副行長簽定2006年“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一、責任區(qū)
黨組書記、支行行長***對全行黨風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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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有安排、有檢查,落實反腐糾風抓源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支行黨組
匯報工作情況,全年不少于兩次。
4、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在檢查業(yè)務工作的同時,檢查反腐糾風抓源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檢查、統(tǒng)一考核。
5、對分管股室領導不力,使反腐糾風抓源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從而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追究主管副行長和相關(guān)人員責任。
㈡廉潔自律方面
1、嚴格遵守中紀委提出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人民
銀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九個不準”和地區(qū)中心支行“十個不準”規(guī)定,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2、認真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執(zhí)行班子重大事項議事規(guī)則,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促進干部職工廉潔自律。
三、責任考核
1、在分管股室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將考核情況作為股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重要依據(jù)。
2、認真接受行黨組的檢查考核。將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入
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
四、責任追究
1、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導致分管股室發(fā)生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責任事故或案件的,要追究相關(guān)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對支行黨組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不辦理,或者對分管股室內(nèi)發(fā)生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 ……(未完,全文共1160字,當前僅顯示73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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