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政治意識文明之魂——“有容”
二、政治制度文明之魂——“有衡”
三、政治行為文明之魂——“有序”
(六)延期動議(七)付委動議(八)修正動議(九)無期延期動議等具體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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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提要】政治文明是人類的政治創(chuàng)造,是由政治意識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為文明構成的有機整體。在政治文明的三維結構中,每一個部分都有體現(xiàn)其內(nèi)在精神的可稱之為靈魂的因素。具體而言,政治意識文明之魂是“有容”,政治制度文明之魂是“有衡”,政治行為文明之魂是“有序”。政治文明就是由這些因素凝結而成的人類社會政治生活的進步狀態(tài)。
【摘 要 題】概念辨析
【關 鍵 詞】政治文明/內(nèi)在靈魂/有容/有衡/有序
【 正 文】
政治文明是人類政治生活的進步狀態(tài),是一個由政治意識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為文明構成的完整體系。[1]其中政治意識文明是政治文明的精神狀態(tài),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規(guī)范要求,政治行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現(xiàn)。在政治文明的三維結構中,每一個部分都有體現(xiàn)其精神實質(zhì)的可視為內(nèi)在靈魂的因素。正確地揭示政治文明的內(nèi)在靈魂,對于研究政治文明并加強政治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政治意識文明之魂——“有容”
政治意識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觀念形態(tài)。政治意識是一個包括政治
_態(tài)、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在內(nèi)的人類政治意識系統(tǒng)。政治意識文明就是上述政治意識不同層面的進步狀態(tài)。從構成要素來說,政治意識文明包括文明的政治_態(tài)、文明的政治心理、文明的政治思想和文明的政治道德。從價值取向來說,政治意識文明則是包括公平、公正、正義、理性、權利、義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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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類社會政治文明建設的根本性問題。他說:“為政有本,本何在?曰在有容。何謂有容?曰不好同惡異!盵6]
有容才有異,有異才有比較,有比較才有鑒別,有鑒別才有選擇,有選擇才有進步——這就是人類社會政治進步的奧秘所在。如果不容許差異存在,社會中只有一個人,一個團體,一種行為,一種觀點,一個_,或者說,社會的一切存在物都是整齊劃一的,那么,根本就沒有政治存在的必要。恩格斯就說過,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diào)和的產(chǎn)物,國家存在的理由就是為了緩和階級沖突,將沖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圍之內(nèi)。這里實際上已經(jīng)明確地指出了社會政治必須具有寬容性的道理。
如果就政治意識來看,大凡稱得上文明的政治意識,無論是公平、公正、正義、理性、權利、義務、責任,抑或是_、自主、平等、博愛、民主、法治等等,都內(nèi)涵了寬容、容納、容許等基本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講,有容則有政治意識文明,無容則無政治意識文明。
在政治意識的范圍內(nèi),“有容”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不同政治意識的并存。這是政治意識發(fā)展的前提條件,沒有不同的政治意識,主流政治意識就沒有存在的理由。第二,不同政治意識的碰撞。既然是不同政治意識的并存,其前提是不同政治意識的差別。有差別,就有矛盾,就有碰撞,就有沖突;有差別,就有比較;有比較才有發(fā)展。第三,不同政治意識的融合。由于政治意識的特殊性,政治意識的發(fā)展往往不能采取消滅不同政治意識的方式來實現(xiàn),而只能在不同政治意識的融合中來實現(xiàn)。因為政治意識也是一種觀念形態(tài),人的觀念是不能通過暴力等強制手段來改變的。第四,主流政治意識的主導地位。作為一個文明國家,總有一種占主導地位的政治意識。主流政治意識是一個國家的靈魂。一個國家如果沒有主流政治意識,就像沒有靈魂一樣不能成其為國家。第五,非主流政治意識的合法存在。一個國家既然有主流政治意識,就相應地必然有非主流政治意識的存在。否則,沒有非主流政治意識,也就無所謂主流政治意識。從一定意義上講,正是非主流政治意識的存在,才反襯出主流政治意識的必要性,并促使主流政治意識的完善和發(fā)展。因此,對于非主流政治意識,應該允許其合法存在。通過主流政治意識的積極引導,推動非主流政治意識向文明、健康的方向發(fā)展;對于非主流政治意識的消極方面,只能用法律的方式加以規(guī)范,而不能簡單地采取行政手段一概加以消滅?傊,政治意識的良性發(fā)展需要“有容”,政治意識文明內(nèi)涵著“有容”,“有容”是政治意識文明的精髓。
二、政治制度文明之魂——“有衡”
200多年前,漢密爾頓在《聯(lián)邦黨人文集》中,提出了一個事關人類政治文明發(fā)展的核心問題,即“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覺選擇建立一個良好的政府,還是他們永遠注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政治組織”[7](p3)?美國當代政治學家文特森·奧斯特羅姆認為,漢密爾頓的這一問題“對政治理論十分重要”,甚至“對人類文明來說具有劃時代的意義”[8](p15)。
從歷史上看,在多數(shù)時期,人類對于政治制度的選擇,的確是由強力和偶然性即當時的情勢決定的,人類似乎還沒有能夠根據(jù)深思熟慮和_式選擇來設計良好的政治制度。然而,當一種政治制度基本建立起來后,就應該經(jīng)過深思熟慮和理性選擇來發(fā)展和改進它,以使其獲得新的發(fā)展動力和活力,否則,即使是已經(jīng)確立的制度也會自蔽、凋落乃至覆亡。這就是政治制度文明建設所要做的工作。
人類所進行的政治制度文明建設工作,從來都有著明確的目的。奧斯特羅姆通過對《聯(lián)邦黨人文集》的深入研究后認為,美國復合共和制的建立,稱得上是深思熟慮之作。之所以說是深思熟慮之作,是因為美國復合共和制是嚴格按照以下十三條定理設計的:(1)假定所有個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斷者;(2)沒有人適合審理自己涉及他人利益的案件;(3)人的團體不宜于同時既做法官又做當事人;(4)野心必須用野心來對抗;(5)個人的利益必須與立憲權利地位聯(lián)系起來;(6)手段必須與目標相稱,期望通過自己的作用達到目的的人,應該具有用以達到目的的手段;(7)在政治制度中,增進公眾幸福的權力應有_裁量權;(8)安排公職應彼此有所牽制,從而使私人利益可以成為公眾權力的保護者;(9)權力集中一個人手里,不論是世襲的,自己任命的,或者選任的,都將導致暴政;(10)黨派就是一些公民為了某種共同利益而結成的團體;(11)_于黨派,如同空氣于火;(12)如果一個黨派不構成多數(shù),可通過共和制的原則來解決;(13)當一個黨派構成多數(shù)時,大眾政府就能夠為了多數(shù)的情感或利益犧牲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權利[8](p72-78)。盡管奧斯特羅姆將這些定理稱之為“智慧的美玉”,但它只是從美國的立憲實踐中提煉出來的,并不一定適合其他國家的政治制度建設。不過,當年聯(lián)邦黨人精心設計適合本國國情的政治制度的精神倒是值得全人類學習的。
那么,美國聯(lián)邦黨人當年設計政治制度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呢?簡單地說,就是兩個字——“有衡”。政治制度的“有衡”包括兩層涵義:其一,不同權力之間的相互制衡;第二,不同利益之間的相互均衡。制衡不是卡死,均衡不是平均。制衡是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均衡是為了防止無謂的利益沖突。一項有生命力的政治制度,往往是內(nèi)涵了權力制衡和利益均衡精神的。換句話說,只有內(nèi)涵了權力制衡和利益均衡原則的政治制 ……(未完,全文共12210字,當前僅顯示290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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