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鎮(zhèn)**居委會村民***等反映劉老澗
**棄土坑有關問題的匯報
區(qū)信訪局:
現將劉老澗**棄土工程有關情況
匯報如下:
2006年初,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鎮(zhèn)政府為支持劉老澗棄土工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17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為土方可以賣錢,阻止土方運出轄區(qū)以外,導致***所讓出的塘口清而未用。但***為配合該項工程砍伐楊樹304棵,清理魚塘18.3畝的確造成一定損失,而且不知道該魚塘在征用后到底是否墊土,造成07-08年魚塘空置,兩年無收益。經與***協商,就補償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1、所砍伐的樹木,楊樹304棵,按上級關于砍伐楊樹補償標準給予補償到位。計人民幣36480元,
2、2006年18.3畝魚塘提前捕撈,由于處于高溫季節(jié)魚苗大部分死亡,損失嚴重,除按每畝700元標準給予青苗損失外,另外按每畝魚塘再給予860元的補償,計再補人民幣28548元;
3、07-08年度由于未能放開養(yǎng)魚,影響收益,政府應延長承包期2年作為07-08年度未能養(yǎng)魚損失的補償。因07-08年未養(yǎng)魚也未交承包費,所以延期2年的承包費仍按原標準即每畝210元上交古城居委 ……(未完,全文共763字,當前僅顯示48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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