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網>>糧食/農業(yè)/規(guī)章制度/>>正文

糧食工作目標任務及考核細則

發(fā)表時間:2009/5/27 11:21:40


  一、考核內容
  對各縣市區(qū)糧食局2008年目標考核滿分200分,具體考核內容和分值詳見《2008年度全省糧食工作目標任務及考核細則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11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查,于次年元月20日前報送目標考核自測表和自查報告,市局有關科室依據上述考核評分細則,對各縣市區(qū)糧食局報送的自查報告及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逐項進行復核、評分,由考核辦匯總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對政風考評位居前2名的縣市區(qū),在考核中加1至2分(其中第1 名加2分,第2名加1分),對發(fā)生在全國、全省、全市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事件,發(fā)生特大安全事故以及政風考評后2名的縣市區(qū),予以“一票否決”,取消優(yōu)秀單位考評資格。
  三、表彰獎勵
  對得分排名前2名的縣市區(qū)糧食局,確定 ……(未完,全文共506字,當前僅顯示32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糧食工作目標任務及考核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