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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論文: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研究

發(fā)表時間:2013/3/3 15:42:42
目錄/提綱:……
(一)守法原則
(二)系統(tǒng)原則
(三)成本一收益原則
(四)風險和收益均衡原則
(五)交流的原則
(一)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
(二)人員的約束
(三)企業(yè)戰(zhàn)略的約束
(四)風險的制約
(五)道德的制約
七、參考文獻
……
畢業(yè)論文: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研究

摘要
個人所得稅,是針對自然人的所得征稅的稅種,是以自然人在一定時期納稅期間取得的各類應稅所得作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收。它最早誕生于十八世紀的英格蘭。 由于個人所得稅的開征對政府的財政收入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相繼有140個國家采用英格蘭的這一有效措施,進行個人所得稅的開征。我國在1980年開征個人所得稅,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在調節(jié)個人收入方面和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社會經(jīng)濟形勢發(fā)展,居民收人的不斷增加,人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群眾的消費支出水平也有相當大所提高,現(xiàn)行的個所得稅制逐漸暴露一些問題,如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結構復雜,低檔稅率級距較短造成了中低薪金收人者稅負累進過快;工資、薪金所得的扣除標準偏低,給居民基本生活帶來相當影響;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率的各檔級距均較短,與工資、薪金所得相比稅負偏重等。中共中央要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分配調節(jié)作用的要求,我國進行了2011年個人所得稅的改革,著重解決現(xiàn)行稅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實減輕中低收人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時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jié)。
通過對2011年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分析和研究,結合國內(nèi)外先進的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觀念,從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背景和意義、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方案、稅務籌劃的局限性等方面認識中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意義,了解稅務籌劃在個人所得稅的應用。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 ;改革;稅務籌劃;問題


Abstract

People income ta*, the income ta* of natural person is, is a na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1114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ution adjustment function requirements, China in 2011 years of personal income ta* reform, Emphatically resolve the current classification of problems e*isting in the ta* system to reduce the ta* burden on the low income, when the proper enlargement of high earners ta* adjusting .
Based on 2011 individual income ta* reform of research and analysis, combined with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advanced individual income ta* of the ta* planning idea, Personal income ta* reform from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 ta* planning scheme, the limitations of the ta* planning aspects to know China the meaning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 understanding the ta* planning in the applic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
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 Reform; Ta* planning; question

目錄

第一章 引言 1
第二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開征的意義 2
第三章 個人所得稅改革前后差異對比 2
3.1稅率的變化 2
3.2納稅時限延長 4
3.3實施日期 4
3.4個體工商戶業(yè)主費用扣除標準 4
3.5非居民個人所得費用減除額 4
第四章 國內(nèi)外稅務籌劃的研究 6
4.1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尚在起步階段 6
4.1.1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涉稅項目多 6
4.1.2 個稅稅務籌劃可用的方法多 8
4.1.3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尚在起步階段 8
4.2、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 7
4.3、稅務籌劃應該遵循的原則 8
4.4、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 10
第五章 稅務籌劃的局限性分析 15
第六章 結束語 25
致謝 26
參考文獻 27
附錄 28






第一章 引言
在公元2011年6月30日結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自2011年9月1日起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月費用提高到3500元,從九級累進稅率變?yōu)槠呒壍睦圻M稅率,稅率也有了相應的變化。個人所得稅改革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再次成為公眾議論的焦點。我國個人所得稅是于1980年為適應當時的改革開放,維護我國國家權益、調節(jié)收入與分配的需要產(chǎn)生而產(chǎn)生的,我國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發(fā)揮重大的積極作用,但隨著經(jīng)濟的全球化、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jīng)濟的發(fā)展,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雖不斷調整,仍面臨嚴峻挑戰(zhàn),傳統(tǒng)的稅收征管模式已經(jīng)不能再適應高速發(fā)展的經(jīng)濟的需要,制度設計仍未完全實現(xiàn)治稅的效率與公平原則,組織國家財政收入、調節(jié)收入分配公平方面的職能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發(fā)揮:個人所得稅收入雖然仍是收入增長最快的稅種,占我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1.7%提升至2007年的8%,但仍遠遠低于世界同期水平,沒有達到其組織收入的功能。調節(jié)個人收入與分配是個人所得稅的一項重要職能。然而2011年,在中國16萬億元的存款中,人數(shù)不足20%的富人占有80%-90%,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卻不及個人所得稅總量的10%,中國富人的稅務負擔是世界上最輕的。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沒有的到有效地發(fā)揮。此外,我國個稅的70%來自工薪階層,工薪階層成了個稅繳納的主體,但這與當初設置個人所得稅是為了調節(jié)_的初衷背道而馳。因此,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最佳手段——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是在必行。
我國的人所得稅自1981年開征以來,經(jīng)歷了數(shù)次改革;我國的個人所得稅開征始于1981年,征稅的內(nèi)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經(jīng)營所得以及其他的稅法規(guī)定各類的收入和報酬。1981年稅制的個稅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同時規(guī)定了個稅扣除標準為800元。但是由于當時絕大部分公民收入普遍低于800元起征點,個稅主要針對是在我國取得高收入的外籍人士。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稅制至此方開始建立。1986年9月,針對我國個人收入發(fā)生變化的情況,國務院規(guī)定對我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tǒng)一征收的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納稅的扣除額標準調整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扣除標準800元并沒有改變,內(nèi)外雙軌的扣除標準由此而產(chǎn)生。1994年,內(nèi)外個人所得稅制度又重新統(tǒng)一為800元。2005年8月,我國的第一輪個稅改革由此落定,其中變化最大就是個稅費用扣除標準從800元調至1600元,同時高收入者開始實行自行申報納稅。2008年3月,個稅第二輪改革開始,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每月再次提高到2000元每月。2011年6月30日,人大常委會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將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7級。至此,我國已是近五年內(nèi)第三次對個稅起征點進行提高調整。
第二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開征 ……(未完,全文共17395字,當前僅顯示312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畢業(yè)論文: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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