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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學講座第三講—寫作活動中的客體因素(共320頁電子版)

發(fā)表時間:2013/4/11 9:53:27
目錄/提綱:……
一、寫作客體的含義及屬性
(一)寫作客體的含義
(二)寫作客體的屬性
二、寫作客體類型的多樣化
三、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地位
(二)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作用
一、寫作客體與材料、題材
二、聚材:從寫作客體到寫作材料
(一)聚材的方式
(二)積累中的分類與歸類
三、選材:從寫作客體到寫作題材
(一)選材的依據(jù)
(二)寫作題材的形成
(三)題材形成的特殊形式
一、“虛擬實在”與網(wǎng)上取材
(一)“虛擬實在”作為寫作客體
(二)網(wǎng)上取材的方式
二、在網(wǎng)絡空間中把握寫作客體
……
寫作學講座第三講—寫作活動中的客體因素(共320頁電子版)

第三講寫作活動中的客體因素
〔本講導引〕
寫作中無話可說是大學生經(jīng)常遇到的困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作的材料。那么,寫作材料從哪里來呢?有人說,寫作材料來源于生活,這當然不錯。但是,許多生活閱歷非常豐富的人,寫起文章來仍然感到話語貧乏,這是什么原因呢?
我們把面對的大千世界叫做寫作客體。在基礎寫作理論中,用“寫作客體來取代“生活”,對于認識寫作活動有什么意義?
寫作客體有哪些類型?怎樣才能實現(xiàn)由寫作客體到寫作材料的轉化?進一步看,只要是寫作材料,就一定能寫入文章嗎?
網(wǎng)絡擁有海量的信息,也是寫作材料的重要來源。當我們把網(wǎng)絡作為寫作客體來認識時,它與傳統(tǒng)認識中的寫作客體相比有哪些特殊性?如何在網(wǎng)絡間認識和把握寫作客體?網(wǎng)上取材應注意哪些問題?
本講試圖從“認識論”和“方法論”的角度對這些問題展開闡述。
第一節(jié)寫作客體的一般問題
一、寫作客體的含義及屬性
(一)寫作客體的含義
寫作客體與哲學的“客體”概念雖有聯(lián)系,但也有明顯的區(qū)別。在哲學意義上,客體是與主體相對應的哲學概念,是指“進人主體活動領域并和主體發(fā)生關系的客觀事物,是主體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所指向的對象! (齊振海主編:《認識論新論》)寫作客體,則是進人寫作主體視野并激發(fā)起寫作欲望,經(jīng)過寫作主體加工改造后成為寫作行為描述對象的客觀世界。
寫作是從認識寫作對象開始的。為了完整地認識寫作活動,人們將寫作程分為“前寫作”、“(顯)寫作”和“后寫作”。如果說,“(顯)寫作”的主要任側重于表達,“后寫作”側重于傳播,那么,“前寫作”的主要任務就是認識寫作對象,這個認識對象就是寫作客體。
把認識寫作客體看作是寫作活動的開端,難免會產(chǎn)生一些疑問:中學階段的語文教學或平時自學的寫作知識,都把收集寫作材料作為寫作的開端。那么,寫作客體和寫作材料是一回事嗎?如果有區(qū)別,那么,寫作客體與寫作材料之間是一種什么關系?
對此,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認識這兩個概念的區(qū)別:
其一,兩個概念的屬性不同。寫作客體是寫作認識活動中主體所直接面對的對象,而材料則是從認識對象那里篩選出的可以用來提煉和表現(xiàn)文章主旨的事物和觀念。換句話說,寫作客體是寫作材料的基礎,而寫作材料則是認識寫作客體之后的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是寫作客體在前,寫作材料在后,寫作材料存在于寫作客體之中。
其二,兩個概念所指的活動的階段和范圍不同。寫作客體是對寫作的認識活動而言的,是寫作認識階段必須面對的對象,其中有的可以成為寫作的材料,有的則不能;寫作材料則主要是對寫作的表現(xiàn)而言的,是構成文章內(nèi)容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其三,兩個概念的存在方式不同。寫作客體的存在方式是原始狀態(tài)的,尚未經(jīng)過主體的加工改造,是純客觀的;而寫作材料卻是經(jīng)過了主體的選擇與加工,其中已經(jīng)含有一定的主觀成分。
寫作客體向?qū)懽髦黧w提出了“認識”的任務,但是,寫作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以“認識”事物為終極目的,而是要在認識事物的基礎上,將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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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終究要受到規(guī)律的嘲弄。黃土高原上日甚一日的水土流失,內(nèi)蒙古草原越來越嚴重的沙化,廣東沿海某地因“電腦垃圾”而造成的水土污染,農(nóng)村因長期施用化肥和農(nóng)藥而造成的土質(zhì)板化和農(nóng)產(chǎn)品污染,城市的工業(yè)廢氣和汽車尾氣而造成的空氣質(zhì)量下降……這些現(xiàn)象,無論你愿不愿意承認,它們總是客觀存在的。當我們要寫一篇保護環(huán)境的文章時,誰都無法回避這些事實,同時也無法回避人類在保護環(huán)境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這都是客體的客觀屬性決定的。如果把黃土高原描繪成土肥水美,把內(nèi)蒙古一概描繪成“風吹草低見牛羊”,把處理“電腦垃圾”寫成“變廢為寶”,把長期試用化肥和農(nóng)藥說成是“農(nóng)業(yè)現(xiàn)代化的標志”,把工業(yè)城市的空氣說成是“清新怡人”,或者只看到污染的一面而看不到治理的一面,這些都不是客觀的。
2.對象性。客體的屬性總是在主體活動的影響和作用下實現(xiàn)的。一般的認識客體要想成為寫作客體,其前提是必須成為寫作主體指向和描述的對象。寫作主體把一個事物作為“對象”,總是與一定的寫作目的聯(lián)系在一起的。讀一本書,看一場電影,如果沒有打算評論它,沒有把這些評論的意思訴諸文字的意圖,而只是了解一下內(nèi)容或情節(jié),這本書或這場電影只能作為一般的認識客體。寫作主體要完成寫作任務,必須先選定被認識、被表達的對象;一種對象要成為寫作主體的觀照物,其前提也是主體必須具有寫作的欲望或擔負著寫作的任務。
3.動態(tài)性。寫作客體的動態(tài)性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寫作主體認識能力的增強以及認識領域的擴大,人們對寫作客體的認識也在不斷地充實和拓展,“主體的活動和力量達到什么程度與范圍,就有什么相應的客觀世界的事物和現(xiàn)象成為主體對象性活動的客體” (齊振海主編:《認識論新論》)。二是隨著人類在創(chuàng)造物質(zhì)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活動中不斷有新的成就,新的寫作客體也在不斷涌現(xiàn)。像“虛擬世界”、“克隆生物”、“轉基因食品”、“納米材料”、“可持續(xù)發(fā)展”、“人文與科技的結合”等等,在前人的寫作中根本沒有出現(xiàn)的話題,今天頻繁出現(xiàn)在各種文章里。
4.歷史性。寫作客體的歷史性有兩層含義:其一,客觀事物總是發(fā)展變化的,呈現(xiàn)在我們面前的寫作客體,是自然運動和社會運動的結果,因而它不可避免地帶有自然和社會歷史影響的痕跡;其二,寫作客體與寫作主體是互為前提的,客觀對象之所以成為寫作客體,是因為它已經(jīng)或正在被寫作主體觀照,并且能滿足寫作主體的需要。而寫作主體總是社會中的人,其認識水平和實踐能力總是受到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
寫作客體的上述屬性,對寫作材料具有直接的制約作用:寫作客體的客觀性,決定了寫作材料是寫作活動的物質(zhì)基礎,決定了選材要真實、確鑿;寫作客體的對象性,決定了寫作材料的選擇要與寫作目的相一致;寫作客體的動態(tài)性,決定了選材要新穎、典型,要有時代氣息;寫作客體的社會歷史性,決定了選材要注意完整性,不能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
二、寫作客體類型的多樣化
客觀世界是紛繁復雜的,寫作客體的類型也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劃分。
其一,從表現(xiàn)和認知途徑的角度,可以把寫作客體分為形象化客體和抽象化客體。形象化客體,可以通過感、知覺去直接感受,如山光水色、花鳥魚蟲、人物活動、事件經(jīng)過等等;抽象化客體,只能通過文字或符號間接理解,如一些理論、觀念、判斷等等。
其二,從存在形態(tài)的角度,可以把寫作客體分為實在客體和虛擬客體。實在客體,以物理、生物、社會活動等形態(tài)與寫作主體發(fā)生聯(lián)系,它們是客觀世界的實在之物,寫作主體可以融人其中或親身感知;虛擬客體,是在計算機和網(wǎng)絡技術條件下出現(xiàn)的一種新形式的寫作客體,它以比特形態(tài)存在于計算機硬件和軟件中,寫作主體通過界面所感知到的東西,本質(zhì)上只不過是被計算機處理過的數(shù)字化信息,主體無法融人其中,不能得到真實的感知,但卻可以從中獲得身臨其境的心理感受。
其三,從本體狀態(tài)的角度,可以把寫作客體分為自然客體、社會客體和精神客體。自然客體是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和人工自然;社會客體是指社會存在、社會意識以及社會實踐活動;精神客體包括精神活動(如思維、意識、心理等)和精神活動的物化成果,其中“精神活動”可以是他人的,也可以是作者自身的。這種本體意義上的客體分類與波普爾的“三個世界”(波普爾:《客觀知識》,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63頁)的劃分有些類同。
以上的劃分各有其合理性和深刻性。但是我們認為,從寫作活動認識、把握和運用客體的角度看,寫作客體的分類,應該考慮在波普爾的“三個世界”基礎上,結合寫作活動的特殊性,將其概括為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類是對象化的客觀存在(包括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就是把人類社會中的各種活動和自然界的風光、物象、物理等作為認識、描述和揭示的對象,使之與寫作主體的認識與表達活動相聯(lián)系。這類寫作客體是寫作活動的本源。寫作材料中的“直接材料”多由此獲取。
第二類是對象化的精神產(chǎn)品。就是把不同介質(zhì)中所負載的精神文化成果(常見的如紙介質(zhì)中的書籍、報刊,電子介質(zhì)中的電視、網(wǎng)絡、光盤等等)作為認識、評價、利用和表述的對象。這類寫作客體由于經(jīng)過了人工優(yōu)化處理,因而信息密度很高。由此獲得的寫作材料稱之為間接材料。
第三類是對象化的作者自身。就是把寫作主體本人的精神世界(如心理活動、思維活動)作為認識和描述的對象。這類寫作客體歸根到底產(chǎn)生于前兩種寫作客體的刺激,如雷鳴電閃引起的內(nèi)心恐懼,閱讀書報、看電視所引起的理性思考或情感波動等等。由此獲得的寫作材料屬于觀念形態(tài)的直接材料。
從寫作的實際情況看,人們也正是從外在物質(zhì)世界、社會文化產(chǎn)品和自我精神世界中選取寫作內(nèi)容的。這樣的分類,比較符合寫作活動的特性,也有助于全面認識和把握寫作客體。
認識寫作客體類型的多樣化,有三個方面的理論意義:其一是明確寫作材料的獲取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寫作客體類型的多樣化決定了表達內(nèi)容的多樣化,而只有多樣化的表達內(nèi)容才能使文章內(nèi)容豐富;其二是充分認識到寫作主體在與客體發(fā)生對應關系時存在著多樣化的復雜聯(lián)系,也就是說,寫作主體可能同時面對不同的客體,不同的客體之間以及寫作主體與多個寫作客體之間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必須在聯(lián)系中認識多樣化的世界;其三是由于不同的寫作客體都有著自身的特質(zhì),寫作活動中的認識、反映和表述,都應該尊重客體自身的特質(zhì)和規(guī)律,不能把主體的意志強加給客體。
認識寫作客體的多樣化,對于寫作實踐也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既然寫作客體是多樣的、相互聯(lián)系的,因此單一地認識某類寫作客體(例如只關注網(wǎng)絡世界而忽視了介人現(xiàn)實生活和閱讀文獻)所獲得的寫作材料必然也是單一、狹窄的。寫作中無話可寫,或者寫出來的文章內(nèi)容單薄、思想貧乏,與認識客體的單一與狹窄有直接關系。
三、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地位
1.寫作客體是寫作系統(tǒng)的基礎要素。寫作系統(tǒng)的要素包括寫作主體、寫作客體、寫作載體、寫作受體。寫作客體在“四體”中處于基礎地位!皼]有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正是由于寫作客體的存在,寫作主體才有了認識和反映的對象,寫作載體才會有承載內(nèi)容,寫作受體才能從載體中獲得閱讀的滿足。
2.寫作客體是寫作活動的前提條件。認識、表達、傳播,是寫作行為的三個基本階段。在這三個階段中,前者總是后者的前提。沒有對寫作客體的認識,就不會形成主客一體化的表達;沒有物化形態(tài)的文字表達,也就談不上寫作成品的傳播。單就寫作的認識階段來看,寫作主體首先必須認識和選擇相應的寫作客體,如果這一工作沒有完成(即主體沒有找到合適的客體,或客體不能滿足主體的需要),整個寫作行為就無法進行下去。因此,寫作客體不僅是寫作行為賴以發(fā)生的前提,也是整個寫作活動得以進行的前提。
3.寫作客體是寫作傳播的信息源。從社會傳播角度看,寫作活動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實現(xiàn)寫作產(chǎn)品在社會上的傳播。為了實現(xiàn)這一目的,寫作主體一方面
要把來源于寫作客體的信息“內(nèi)存”在自己的主觀結構中,經(jīng)過加工處理后形成主體的觀念,另一方面還需要把這些信息和觀念轉化成物質(zhì)形態(tài)的東西——文章。文章中負載的信息都是寫作主體從寫作客體那里獲取的。所以,寫作客體是基本的信息源,沒有來源于寫作客體的信息,寫作活動就成了無米之炊。
(二)寫作客體在寫作活動中的作用
寫作客體的屬性及其在寫作活動中的地位,決定了它在整個寫作活動中必然要發(fā)揮如下作用:
1.觸發(fā)寫作動機。即使從單向度的“刺激一反應”理論角度看,寫作主體的寫作動機也是由客觀事物誘發(fā)的!抖Y記•樂記》中曾說:“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边@里的“物”,便是寫作主體面對的客體。當然,古人所說的“物”,從寫作客體的角度解釋,其所包含的范圍應該是相當寬泛的,例如蘇軾就認為:“山川之秀美,風俗之樸陋,賢人君子之遺跡,與凡耳目之所接者,雜然有觸于中而發(fā)于詠嘆。”(蘇軾:《南行前集序》)顯然,蘇軾所理解的“物”的概念,其涵蓋范圍已經(jīng)涉及了自然客體、社會客體和精神(文化)客體,他認為這些“物”都是觸發(fā)寫作動機的誘因。
寫作動機的產(chǎn)生對于寫作具有重要意義。在寫作動機沒有產(chǎn)生之前,主體和客體都還處于“潛在寫作主體”和“潛在寫作客體”狀態(tài),正是客體促生了主體的表達欲望和沖動,賦予主體以“寫作主體”的資格,也賦予自身以“寫作客體”的資格,從而為寫作活動奠定了基礎。
2.規(guī)定取材的質(zhì)量。寫作中的“取材”就是獲取對文章寫作有用的信息,而“有用的信息”的產(chǎn)生過程,正是寫作主體按照一定的寫作目的,對寫作客體進行選擇和鑒別的過程,是使“自在之物”變成符合自己需要的“為我之物”的過程。這一過程反映了寫作主體的能動性,但這種能動性歸根結底又不能脫離寫作客體的本質(zhì)和規(guī)律的限制,正是這一點規(guī)定著寫作材料的“質(zhì)”。這在反映社會問題的寫作和科技寫作中表現(xiàn)得尤為典型。從“量”上來看,寫作主體納人自己視野的寫作客體的范圍越寬,或者對某一客體的認識越深入,也就意味著他獲取的寫作信息量越大,這才能為材料的篩選工作打好基礎。反向觀之,狹隘的、浮光掠影的信息取向,必然導致材料的單薄和浮淺,靠這樣的材料難以寫出有分量的文章。
3.激活寫作運思。寫作運思是寫作過程中介于材料采集和文字表述之間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其主要任務是對寫作材料進行“內(nèi)孕”和對表述進行“預構”。寫作運思大致要經(jīng)歷三個階段,即萌發(fā)期、模糊期和明朗期。在萌發(fā)期,寫作主體憑借已有的認知圖式與寫作客體進行信息交換,從中受到觸動與啟迪,產(chǎn)生一些觀念和想法,從而引起寫作的欲望和沖動。隨著寫作欲望的愈加強烈,紛至沓來的想法往往相互糾纏在一起,一時間運思活動似乎遇到了阻塞,這便是所謂的模糊期。這時,寫作主體除了對寫作客體進行再認知之外 ……(未完,全文共31285字,當前僅顯示562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寫作學講座第三講—寫作活動中的客體因素(共320頁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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