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網>>安全/安全講話/其他重大節(jié)日紀念日專題/剖析整改/計劃規(guī)劃/>>正文

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大起底”行動方案

發(fā)表時間:2024/7/24 8:30:31
目錄/提綱:……
一、總體要求
二、任務分工和起底范圍
一要求分別組織開展,逐一明確轄區(qū)內所有重大事故隱患的起底責任部門
(一)國務院2023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饋的6項重大事故隱患
(二)國務院安委會2024年一季度明查暗訪反饋的8項重大事故隱患
(三)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排查發(fā)現的**項重大事故隱患
(四)2024年1月至3月全省安全生產駐點督導幫扶發(fā)現的**項重大事故隱患
(五)2024年3月以后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通過全_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信息系統(tǒng)匯總并定期交辦)
(六)除上述1-4項之外,各級各部門各企業(yè)檢查排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
(七)其它典型問題隱患
三、起底內容
(一)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總體工作情況
(二)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驗收情況
(三)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情況
(四)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情況
四、階段安排
(一)自查自改階段(4月中旬至6月底)
(二)專項檢查階段(7月至8月)
(三)問責問效階段(9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督導檢查
(三)加強警示提醒
……
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大起底”行動方案

根據《**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安排,從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大起底”行動(以下簡稱“隱患大起底行動”),督促有關單位切實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強化安全基礎。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視隱患為事故”“時時放心不下”等理念,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為首要任務,把“向前查”與“回頭看”有機結合作為工作常態(tài),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tài)清零,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真正發(fā)揮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作用,全面起底重大事故隱患從發(fā)現到整改治理全過程,查清“兩個為什么”,即為什么會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隱患;做到“四個查明”,即查明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但沒有及時消除的原因和過程;查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履職情況;查明中介機構等安全服務機構和服務外包等單
……(新文秘網http://www.120pk.cn省略79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求,逐條查清落實情況;查明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是否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被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是否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對各級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查清是否按照掛牌督辦要求,嚴格落實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預防措施,是否按時報送整改進展情況。
(二)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驗收情況。主要包括: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結束后,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情況進行評估,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情況進行評估。是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和國家或行業(yè)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安全生產保障條件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申請驗收。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否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完成驗收。對于采取工程治理、源頭治理、技術革新、升級改造等整治措施的重大事故隱患,查清各項參數指標是否符合行業(yè)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安全生產保障條件,按照現行有效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判定,其已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
(三)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情況。主要包括:一方面,查清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相關崗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常性督查核查,全程跟蹤督辦;因技術、工期等原因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是否組織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督促有效落實;是否深入研究分析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原因,分析相同類型的事故隱患在哪些環(huán)境和部位還有可能存在。涉及中介機構等安全服務機構和服務外包等單位的,參照上述倒查生產經營單位內容,查清相關責任落實情況。另一方面,查明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是否依法及時處理,是否依法依規(guī)處罰;是否將重大事故隱患納入相關信息系統(tǒng),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是否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是否依法依規(guī)組織審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一百八十日內三次或者一年內四次受到行政處罰的,是否提請政府予以關閉;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是否給予獎勵。
(四)倒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情況。主要包括: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查管理工作不落實、監(jiān)督整改職責不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與復查工作不落實、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或舉報件核實查處不及時、信息報送或管轄移送不及時,甚至釀成事故的,是否對有關單位及其人員依法依規(guī)進行責任追究;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力、重大事故隱患長期不能消除、或因重大事故隱患由上級掛牌督辦的單位,或因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不力釀成責任事故的,是否在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評過程中給予扣分,直至實行“一票否決”。
四、階段安排
從2024年4月中旬至9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階段(4月中旬至6月底)。各市(區(qū))、省級有關部門對照起底范圍的隱患清單,對標認領任務,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推動舉措,組織企業(yè)自查、屬地檢查、部門核查,做到無縫對接。對國家層面交辦的、省級掛牌督辦的和整改時間超過3個月(含未整改完成的)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一隱患一報告”形成起底評估報告。其他的重大事故隱患形成整體起底評估報告。按照市(區(qū))、縣(市、區(qū))明確的隱患所屬行業(yè)系統(tǒng)分類,由縣級行業(yè)部門逐級上報至對應的省級部門,省級部門歸納匯總后,形成本行業(yè)領域全省隱患大起底行動評估報告。各市(區(qū))形成本地區(qū)隱患大起底行動評估報告。各市(區(qū))、省級有關部門的評估報告于7月15日前報送省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
(二)專項檢查階段(7月至8月)。各市(區(qū))、省級有關部門采取現場評估和調閱資料相結合方式,組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專項檢查。對國家層面交辦的、省級掛牌督辦的和整改時間超過6個月(含未整改完成 ……(未完,全文共4260字,當前僅顯示224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銷號“大起底”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