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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妓女

發(fā)表時間:2006/2/19 11:57:50


  魯迅在年月日的日記是這樣記的(見《魯迅全集》第十五卷第頁):
  十六日晴。下午同三弟往漢文淵買翻汪本《阮嗣宗集》一部一本,一元六角;《綿州造象記》拓片六種六枚,《天監(jiān)井闌題字》一枚,《湘中詩》一枚,共泉二元八角。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寶泰飲酒,頗醉。復(fù)往青蓮閣飲茗,邀一妓略來坐,與以一元。
  這則日記在一些大陸新派“反魯”人士的眼里也能讀出魯迅的可“非議”之處。在被某些大陸人士稱為“五四的祖奶奶”的移居臺灣的蘇雪林女士的眼里,正好可以借題發(fā)揮了。年,這位以終生鐵桿反魯而著名的女作家在《香港月刊》上發(fā)表文章《大陸刮起反魯風(fēng)》。文中寫道:
  據(jù)最近的太陽報,有李石城所撰《魯迅召妓引起轟動》一文,言有人在魯迅日記發(fā)現(xiàn)一則小記事“某月某日,召妓發(fā)泄”,有個讀者便驚叫起來,說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54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裝伺玉樽。忽憶情親焦土下,佯看羅襪掩啼痕。”那時,適值上!耙弧ざ恕睉(zhàn)后,由于日本帝國主義的狂轟濫炸,一些親人死于戰(zhàn)亂,驟然淪為孤兒的少女,不免落入酒肆,賣唱為生。在這種情況下,魯迅邀來一談,“與以一元”,這難道就是嫖妓嗎?按照這種邏輯,豈不是只要同妓女見過面,碩果花的男人就都成了嫖客了嗎?遺憾的是,這種荒唐的邏輯,我實在不敢茍同。我想李石城也未必就不曾與妓女見過面,說過話,久居臺灣的蘇雪林女士也未必就沒有同嫖客見過面,說過話,但我是決不會因此就斷言他們是嫖客或妓女的。
  實際上早在李石城、蘇雪林之前,有個署名梅子的文章就把魯迅與妓女扯在一起,并且造謠聳聽,用詞極端粗鄙:
  ……那時的魯迅,是住在日本鬼子內(nèi)山完造開設(shè)的內(nèi)山書店樓上,在北四川路上可以看到的是白俄舞女的裸體跳舞,也可以看到“老傖”“癟三”們在低低叫喚“阿要買春藥”,在這樣色情環(huán)境享受下的魯迅,搖起筆桿,寫幾篇給黑暗的雜文,當(dāng)然不是難事。如果說魯迅的雜文好在潑辣俏皮,那么較之北四川路上“老傖”“癟三”“娘姨”“大姐”們的當(dāng)街大罵,打情罵俏,就要相形見拙,差寫得多而且遠了!
  之所以抄在這里,是讓人們更真切地感到所謂“反魯”人士的貨色,也可感到歷史之反復(fù),很多文字之無聊,更有卑劣的文字像蒼蠅一樣在活著的人的頭上“嗡嗡”得不夠,還阻撓人們對逝去了的偉人的學(xué)習(xí)和敬意。
  其實,五四一代啟蒙者認真思考過婦女問題探討過婦女解放的種種方式。魯迅的敘事作品中幾乎沒有妓女的形象,這與魯迅與這一種人缺少往來有關(guān),可見魯迅的私人生活幾乎不存在這方面的“把柄”。五四作家中與魯迅這種生活相反的應(yīng)該說是郁達夫了,但人們用“是真名士自風(fēng)流”看他的生活和他作品中“嫖妓”的內(nèi)容,反不以為怪。
  魯迅的小說《肥皂》中有一個少女形象,這是一個因極端貧困而在街頭乞討的女子,魯迅對她真摯地寄予了同情。這篇小說更是揭露男人對女性的陰暗、骯臟、猥褻心理,可以說是對與妓女有關(guān)的“嫖男”心理的研究和批判。
  魯迅在雜文中對社會上存在的妓女現(xiàn)象給予了關(guān)注,這隸屬于他的關(guān)于女性解放的思考,他的重點放在對造成妓女現(xiàn)象的社會制度和男性霸權(quán)上,并且指出婦女解放的最實在的方式是爭取到經(jīng)濟權(quán)。在《關(guān)于女人》中,魯迅指出:
  各種各式的賣淫總有女人的份。然而買賣是雙方的。沒有買淫的嫖男,那里會有賣淫的娼女。所以問題還在買淫的社會根源。這根源存在一天,也就是主動的買者存在一天,那所謂女人的淫靡和奢侈就一天不會消滅。男人是私有主的時候,女人自身也不過是男人的所有品。
  因此,消除婦女的痛苦在女子自己“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經(jīng)濟權(quán)”,社會上種種“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話”,“必須地位同等之后,才會有真的女人和男人,彩繪消失呢嘆息和苦痛”。(《關(guān)于婦女解放》)。在魯迅著名的演講《娜拉走后怎樣》中,魯迅更是向 ……(未完,全文共2406字,當(dāng)前僅顯示152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魯迅與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