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電教設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委:
為發(fā)揮黨員電化教育的作用,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好電教設備,充分利用電教手段服務于經濟發(fā)展,提高黨員隊伍素質,根據(jù)上級組織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加強我市黨員電教設備管理和使用作如下暫行規(guī)定:
第一條對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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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它用,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的,須經駐村領導及村支部書記批準,并由設備專職保管人員隨機作業(yè)。
第五條黨員電教設備需外借時,業(yè)務人員要填好《黨員電教設備領用登記表》,并經駐村領導及村支部書記同意后,方可將設備外借,并按時回收點驗入庫。
第六條購進、領用音像磁帶要嚴格按技術要求存放,并登記造冊,租借音像磁帶要辦理手續(xù)。
第七條認真做好電教設備的保養(yǎng)維護工作。業(yè)務人員在使用電教設備時,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防止損壞,對長時間未用的設備要定期通電檢查。
第八條電教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業(yè)務人員要細心檢查,不得隨意拆卸設備的零部件。對排除不了的故障,應填寫設備送修審批單,經請示駐村領導及村支部書記后,請技術人員上門或送維修部門修理。
第九條堅持對電教設備進行清點。駐村領導、村支部書記和業(yè)務人員對所保管的設備要經常檢查,對設備名稱、數(shù)量、附件和放置地點都要心中有數(shù)。每季度進行一次核對,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盤點,防止設備流失。
第十條認真落實“防盜、防火、防塵、防潮、防磁、防高溫”等有關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對在電教設備管理和使用中,工作成績顯著者或設備維修和功能開發(fā)成效明顯的、對模范執(zhí)行各項
規(guī)章制度以及在設備資料管理、安全、環(huán) ……(未完,全文共1083字,當前僅顯示68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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