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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

發(fā)表時間:2006/5/21 8:44:2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了科學、準確地核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城市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情況,根據(j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規(guī)程》等,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市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保障對象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
  第三條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包括:
  (一)夫妻;
  (二)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四)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六)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條家庭收入核查的原則:
  (一)按實際收入核查的原則。對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核查,要按照其家庭的實際收入計算,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功能真正得到發(fā)揮;
  (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搞好部門配合,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做到不錯保、不漏保;
  (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75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工(公)負傷職工的護理費及死亡職工的親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
  (七)在職人員按規(guī)定由所在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及各項社會保險統(tǒng)籌費;
  (八)人身傷害賠償中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九)異地安置安家費;
  (十)對身心健康有害的特殊工作崗位的特崗補貼;
  (十一)因公致殘返城知青的護理費;
  (十二)獨生子女費;
  (十三)經(jīng)民政部門認定的其它收入。
  第七條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包括:
  (一)申報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爻鞘械捅藴,但實際生活水干高于當?shù)爻鞘械捅藴实模?br>  (二)擁有、購買非維持家庭最低生活需要的汽車、摩托車、手機、空調、電腦、鋼琴等高檔消費品的;
  (三)飼養(yǎng)名貴寵物、栽植名貴花草,購買并存有名貴書畫、古玩等觀賞品和收藏品的;
  (四)有購買股票或證券投資行為的;
  (五)家庭存款及金銀首飾折合成現(xiàn)金合計超過一定數(shù)額(一般為超過全部家庭成員3個月應領取保障僉的總額)的;
  (六)家有門面房屋用于經(jīng)營或出租,收入高于低保標準的,或者租、住中高檔住房的;
  (七)申請日前3年內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裝修現(xiàn)有住房的,私人住房人均面積超過一定標準的(一般為21平方米);
  (八)家庭擁有兩套以上住房者;
  (九)3年內新建超標準住房的;
  (十)家庭月電話費每月超過30元的;
  (十一)家庭月用電超過42度的;
  (十二)家庭月用水超過6噸的;
  (十三)長期購買彩票且每次投資較多的;
  (十四)有較大額度的饋贈、禮金支出的;
  (十五)家庭成員有經(jīng)常出入娛樂、餐飲等消費場所的;
  (十六)家庭成員出資安排子女擇;蜻M入私立學校就讀的;
  (十七)家庭成員自費出國工作(包括外出務工)、學習的;
  (十八)好吃懶做、游手好閑或賭博、吸毒、嫖娼人員,在其本人未徹底改正前不得申請享受低保待遇;
  (十九)采取以變賣房屋、隱匿財產(chǎn)等規(guī)避法律(法規(guī))行為,造成無經(jīng)濟來源,生活困難的;
  (二十)無正當理由連續(xù)3個月不領取保障金或不按規(guī)定申報家庭收入的;
  (二十一)在就業(yè)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半年內經(jīng)兩次以上介紹就業(yè)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yè)的,按規(guī)定兩次以上不參加社區(qū)公益性勞動和活動的;
  (二十二)購買或其它原因,戶口“農(nóng)轉非”未滿1年的;
  (二十三)違反《婚姻法》、《收養(yǎng)法》和《計劃生育法》且不服從處罰的;
  (二十四)外地來本地就讀的在校學生或外來務工人員;
  (二十五)被開除公職的勞教人員和服刑人員,正在教育和服刑期間的;
  (二十六)對于在核查過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數(shù)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定,經(jīng)街道或社區(qū)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二十七)隱瞞、虛報家庭收入,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者不提供收入證明,不配合家庭收入情況調查的;
  (二十八)經(jīng)民政部門認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
  第八條家庭收入核查采取以下方法進行:
  (一)入戶調查。直接到申請低保待遇的家庭中核實其家庭收入和吃、住、用等實際生活情況;
  (二)單位、鄰里走訪。實地走訪申請人的左鄰右舍、單位,調查了解其收入情況和實際生活情況;
  (三)信函索取。對不方便走訪的單位和有關人員過發(fā)信索取有關證明材料;
  (四)部門協(xié)同。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聯(lián)系,有條件的可實行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及時了解掌握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變化情況;
  (五)行業(yè)評估。對無法核定收入標準的申請人,按當?shù)刈灾\職業(yè)行業(yè)評估標準核定其家庭收入;
  (六)社區(qū)評議委員會評議。對于有隱性收入和家庭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而又無法核實其家庭收入的,提請社區(qū)評議委員會評議表決,在評議過程中要做好評議記錄,以備查詢。
  第九條家庭收入的計算:
  (一)家庭人均收入的計算要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 ……(未完,全文共6044字,當前僅顯示212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