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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業(yè)車購稅最低計稅價管理調研報告

發(fā)表時間:2009/6/12 16:12:31
目錄/提綱:……
一、最低計稅價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最低計稅價格高于市場實際價
二是最低計稅價格低于市場銷售價格
二、加強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管理的建議
一是完善信息采集公告制度
二是加大對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臨界點納稅人的核查力度
三是進一步加大稅務檢查和依法處理力度
四是進一步加大稅收宣傳力度
……

  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是國家稅務總局依據車輛生產企業(yè)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并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F行稅法規(guī)定,在車輛購置稅征收中,如果銷售發(fā)票的價格低于征管系統(tǒng)中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繳稅,如果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發(fā)票上的實際價格繳稅。所以實行最低計稅價格避免經銷商低開發(fā)票、在監(jiān)督納稅行為、保護稅基、公平稅負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是加強車購稅征管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但由于受多種條件的影響,最低計稅價格在實行過程中也存在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影響到車購稅征管質量的提升。
  一、最低計稅價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最低計稅價格信息采集不實
  按照車輛購置稅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工作每2個月進行一次。采集的主要內容包括:生產(改裝)企業(yè)名稱、主管稅務機關組織代碼、車輛類別、商標名稱和產品型號、噸位、排氣量、主要配置、出廠價、參考零售價等主要內容,對同一企業(yè)生產的同型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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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影響,征管系統(tǒng)內的最低計稅價格低于市場銷售價,使稅款不能足額征收。如實際征收工作中發(fā)現,一些摩托車,市場銷售價基本在3500——4000元,而我們的最低計稅價格卻只有1500——2000元,市場價與銷售價差距較大,如果銷售商掌握最低計稅價之后,開據發(fā)票時就按貼近或低于最低價的價格開票,而在納稅時稅務機關只能按照政策規(guī)定按最低計稅價格征收,從而出現管理漏洞。
  3、最低計稅價選擇依據不明。在征收工作中,對同一車型由于配置不同而出現不同的最低計稅標準,按照合格證上的詳細備注選擇使用。但由于車購稅征管系統(tǒng)價格信息中所顯示配置與合格證標明的車輛配置不符,需要征收人員詳細的查驗才能辨明。如*現代bh7140由于配置不同在征管系統(tǒng)中分為豪華型、尊貴型、舒適型,而合格證標明的配置完全不同,最低計稅價格分別為75000、79000、68000,最高配置與最低配置相差11000元。如果沒有驗車經驗的征管人員稍有疏忽就會混淆車輛配置,從而錯誤確定車輛的計稅價格,最終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4、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成為納稅人偷逃稅的“調節(jié)器”
  現行車購稅征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如果機動車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銷售價征收稅款;反之,則按最低計稅價格計算征收。所以一些納稅人就鉆政策的空子,“用足用活”最低計稅價格的政策來偷逃稅款。具體表現在開具發(fā)票價格介于生產企業(yè)出廠價格(經銷企業(yè)購進價格)、最低計稅價格與其實際銷售價格之間。采取以略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和購進價格的價格開具發(fā)票,按實際銷售價格向購買方收取全部價款。按發(fā)票開票價入帳申報,差額部分入“小金庫”而不如實入帳。這樣通過故意少開發(fā)票、低開發(fā)票等手段,既能為購車人少繳車購稅提供空間,又能避免被列入價格信息異常戶而被評估或稽查;同時在增值稅、所得稅繳納中也人為調節(jié)稅負,以保證每月均有應納稅款實現,避免被列入低稅負、零負稅負申報納稅人清單,降低被檢查風險,致使據以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等稅基也受到侵蝕。
  二、加強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管理的建議
  一是完善信息采集公告制度。一方面要加強對價格信息采集的檢查指導,切實增強信息采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提高價格信息采集的準確性和全面性,為全面加強車購稅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另一方面,建立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定期b_m責任制度。對最低計稅價格定期調整發(fā)布時,對具體車型和具體最低計稅金額可暫不公布,在一定期限內對納稅人b_m。同時加強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培訓和教育,增強稅務人員工作責任心,嚴格把關,依法b_m,強化對最低計稅價格的內部控制和使用管理。
  二是加大對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臨界點納稅人的核查力度。在最低計稅價格的基礎上確定警戒幅度范圍,對超過警戒幅度的納稅人,進行清分比對,確定為異常納稅人,車購辦及時將異常信息傳輸給稅源管理部門,由稅源管理部門逐條進行核查,重點檢查納稅人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及銀行對帳單、各類銀行卡等帳冊及結算資料,盡可能減少開票與收款不一致而偷逃稅現象的發(fā)生,通過車購稅的管理達到涉及車輛各稅種一體化管理的目的,實現綜合治稅。
  三是進一步加大稅務檢查和依法處理力度。賦予車購稅管理部門一定的檢查和評估權,對在征收過程中發(fā)現的疑點問題,可以直接進行檢查評估。
  對評估出涉嫌偷逃稅行為而需要立案的及時轉稽查部門實施專項稽查,對需移送司法機關的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加大對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對涉稅違法案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震懾機 ……(未完,全文共2982字,當前僅顯示189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稅務行業(yè)車購稅最低計稅價管理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