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對非經(jīng)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實施罰款一次達到或者超過1000元的
(三)對有違法所得的經(jīng)營性違法行為實施罰款一次達到或者超過30000元的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三)聽證人員的姓名
(四)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
(五)告知當事人準備證據(jù)、通知證人等事項
(一)書記員宣布聽證紀律:
3、未經(jīng)主持人許可,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影
(四)主持人宣布聽證正式開始
(五)主持人宣布聽證調(diào)查開始,并按下列順序進行調(diào)查:
3、雙方當事人進行質(zhì)證和辯論
(七)主持人宣布聽證調(diào)查結束
(九)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一)聽證的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名稱
(二)聽證人員的姓名、職務
(三)聽證參加人的基本情況
(四)聽證時間、地點
(五)聽證公開情況,有無回避事由
(六)聽證參加人提出的意見、證據(jù)、理由
(七)聽證主持人對聽證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處理情況
(八)聽證主持人認為應當記錄的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延期,有正當理由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場,或者有新的事實需要重新調(diào)查核實的
(四)需要延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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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衛(wèi)生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聽證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衛(wèi)生行政處罰程序》、《衛(wèi)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河南省行政機關執(zhí)法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由局法制機構負責,有關單位、科室協(xié)助辦理。
第三條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聽證應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充分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二章 聽證事項
第四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實施衛(wèi)生行政許可前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本局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法定時限內(nèi)提出聽證申請的,應當組織行政許可聽證
第五條 擬作出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59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證范圍的事項,或者超過聽證申請時效的,決定不予聽證,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聽證的理由。
法制機構應當在收到聽證申請20日內(nèi)組織聽證。
第十條 聽證通知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并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三)聽證人員的姓名;
(四)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
(五)告知當事人準備證據(jù)、通知證人等事項。
第十一條 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接到聽證通知書后,應當按期出席聽證會。因故不能如期參加聽證的,應當事先告知本局,并且獲得批準。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參加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要求,本局予以書面記載。在聽證舉行過程中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放棄申辯和退出聽證的,本局可以宣布聽證終止,并記入聽證筆錄。
第十二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者外,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聽證應當公開進行。
涉及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不宜公開進行聽證的,當事人應當事先提出,由局領導審核后確定。
第十三條 在舉行聽證前,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撤回聽證申請的,應當準許,并予記錄。
第十四條 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聽證人員與該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乇苌暾垜诼犠C正式開始前提出,并說明理由。
聽證主持人的回避由局領導決定;聽證員和書記員的回避,由聽證主持人決定。
第十五條 聽證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書記員宣布聽證紀律:
1.聽證參加人和旁聽人員不得喧嘩、吵鬧和隨意走動;
2.未經(jīng)主持人許可,不準隨便
發(fā)言;
3.未經(jīng)主持人許可,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影。
(二)主持人核對本案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和負責辦理該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的工作人員是否到場。
(三)主持人宣布聽證案件的案由,主持人、聽證員和書記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詢問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是否要求回避。
(四)主持人宣布聽證正式開始。
(五)主持人宣布聽證調(diào)查開始,并按下列順序進行調(diào)查:
1.由負責辦理該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的工作人員提出該項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依據(jù)的事實、證據(jù)和法律規(guī)范,以及處理意見;
2.由申請人、利害關系人陳述自己的意見、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jù);
3.雙方當事人進行質(zhì)證和辯論。
(七)主持人宣布聽證調(diào)查結束。
(八)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和負責辦理該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的工作人員最后陳述自己的意見。
(九)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第十六條 聽證應當制作聽證筆錄。聽證筆錄應當載明下列內(nèi)容:
(一)聽證的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事項名稱;
(二)聽證人員的姓名、職務;
(三)聽證參加人的基本情況;
(四)聽證時間、地點;
(五)聽證公開情況,有無回避事由;
(六)聽證參加人提出的意見、證據(jù)、理由;
(七)聽證主持人對聽證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處理情況;
(八)聽證主持人認為應當記錄的其他事項。
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聽證參加人認為筆錄有錯誤的,有權要求補充或者改正。聽證參加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聽證主持人應當記明情況附卷。
第十七條 聽證結束后,法制機構應當依 ……(未完,全文共2647字,當前僅顯示168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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