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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水利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細則

發(fā)表時間:2013/5/14 21:30:46
目錄/提綱:……
一、總則
二、領導制度
(四)局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
(六)局長不在崗期間,由常務副局長履行職責,并報告縣水務局
(七)局領導出差期間,分管工作實行接替制度
三、會議制度
(八)建管局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局長專題辦公會議制度
(九)局長辦公會議:
(十)局務會議:
1、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各股股長組成
3、局長專題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1、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局會議,原則上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四、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2、項目建設實施方案、設計方案、重大設計變更等重大決策
3、配套資金嚴重不到位
4、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況
1、要認真負責的做好緊急重大情況的報告工作
五、公文審批制度
五、簽報制度
……
縣水利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細則

一、總 則
(一)為促進水利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建管局”)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效率,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guī)定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則。
(二)建管局要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省水利廳、市縣水務局規(guī)章制度。建管局各股和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開拓進取,改革創(chuàng)新,勤奮工作,務求實效;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使職權,切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要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全心全意為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做好服務;要樹立全局觀念,互相協(xié)調,密切配合,團結工作,共同努力,切實落實各項工作部署。

二、領 導 制 度
(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縣水務局的授權,建管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建管局全面工作;副局長協(xié)助局長工作,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偣こ處焻f(xié)助局長全面負責技術工作。副局長和總工程師受局長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專項任務。
(四)局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對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如全局工作計劃總結,承擔的水利工程項目實施、審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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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由局長決定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十一)局長專題辦公會議:
1、局長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決定召開,局長或者局長委托分管領導召集并主持,設計本專題的有關股和局屬現(xiàn)場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參加。
2、會議研究、協(xié)調、處理、解決我局實施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專門問題、處理具體的業(yè)務工作。
3、局長專題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十二)各股(單位)需提請局辦公會議或局務會議研究的議題應事先與有關股(單位)協(xié)商一致,并經分管領導同意,需匯報的材料事先打印好交局綜合股。股于股未協(xié)商一致的議題,不得提請會議研究。
(十三)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的組織、記錄及會議紀要的整理、印發(fā)等工作由局綜合股負責。會議紀要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局領導簽發(fā);局長專題辦公會議的組織、記錄等工作由主辦股(單位)負責,會議紀要的整理由主辦股室(單位)負責,綜合股審核,由局長或局長委托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fā),綜合股統(tǒng)一印發(fā)。
(十四)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不得隨意改變,由會議決定的有關股(單位)負責抓落實,局綜合股負責督辦。局長專題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辦股(單位)負責督辦。如執(zhí)行中遇到新情況,需要復議的,由多數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提交復議。
(十五)要大力精減會議,可開可不開的會議或者可以通過發(fā)文解決問題的堅決不開;可合并開的會議,盡量合并開;能在本縣開的不到外地開。對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盡量壓縮會議的時間,精減會議的人員,提倡開短會、開小會。
(十六)禁止召開和參加既無明確任務又無實際內容的各類研討會、網絡會、紀念會、協(xié)作會等。確需參加這類會議的,需經分管局長和分管財務的局長批準。
(十七)嚴格實行會議審查制度和預算制度
1、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局會議,原則上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2、由股牽頭、以局名義召開的業(yè)務性會議,牽頭股室需報告分管局
領導同意后,制定會議預算,報局計劃財務股核定。
3、要勤儉辦會,局召開的各類會議要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從嚴執(zhí)行會議標準,具體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
4、局召開的一般性工作會議的會議文件,包括局領導講話,原則上不以局正式文件印發(fā)。

四、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十八)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上級的要求,建管局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十九)報告范圍:
1、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
2、項目建設實施方案、設計方案、重大設計變更等重大決策。
配套資金嚴重不到位
3、配套資金嚴重不到位。
4、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況。
5、工期延誤將導致工程超過批復工期
6、項目投資預計超過批復概算
7、較大金額索賠事項
8、突發(fā)性事件、事故
9、其他重大事項
(二十)報告程序
1、重大事項一律以建管局名義上報,由綜合股辦理具體事宜,事前應經監(jiān)管局領導班子研究形成決議,緊急情況下先經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再分別向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情況。
2、重大事項實行逐級報告制度,建管局直接向主管部門(縣水務局)上報
3、重大事項原則上應于事前報告,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前報告時,必須事后7天內履行補報手續(xù);凡重大突發(fā)事件或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一個小時內)采取應急報告,一般事故要及時(4個小時內)報告。
(二十一)報告形式與內容
重大事項原則上采取書面報告形式,緊急情況下,可先口頭報告,并及時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tài)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xù)報。
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原因、各方基本情況、重大事項的主要內容、事態(tài)發(fā)展趨勢、擬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二十一)其他要求
1、要認真負責的做好緊急重大情況的報告工作。發(fā)生的重大突發(fā)事件及有可能影響_的重要情況務必及時、準確地上報,不可延誤,決不能遲報、漏報、更不能瞞報,并隨時續(xù)報事態(tài)發(fā)展及處置措施等情況。
2、在重大事項報告過程中,應當合理界定需要知悉重大事項人員的范圍,任何接觸或知悉重大事項的單位和個人均有b_m義務。

五、公文審批制度
(二十二)公文審批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部門和建管局制定的公文處理辦法執(zhí)行,嚴格按照局領 ……(未完,全文共4480字,當前僅顯示226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縣水利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