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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為何要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試點的幾點思考

發(fā)表時間:2006/1/9 18:09:08
目錄/提綱:……
二是調整時一般不清算和補償原承包戶對農地的投資,影響了農戶對土地投入的積極性
一是時間相對較短,不利于提高農民對農地的保養(yǎng)、投資的積極性
一是當地的領導班子要比較強,群眾基礎要比較好
二是流轉出的土地收益相對較高,轉出土地的農戶能得到比自己經營收益更多紅利
三是入股土地近期不會被國家征用
四是農村勞動力就業(yè)比較充分,來自土地經營的收入在當地農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較低
一是農民純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社
二是以農民入股土地為主,吸收資金、技術等入股組成的股份合作社
三是既給收益保底、又給盈利分紅的混合股形式
一是堅持農民自愿與教育引導相結合的原則
二是堅持實事求是、形式多樣的原則
三是堅持既積極、又穩(wěn)妥的原則
四是堅持有利于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的原則
一是統(tǒng)一思想認識
二是合理設置股權
三是規(guī)范制訂章程
四是健全“三會”組織
……

  推進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市委確定的農村工作重點目標之一。為使各地更好了解土地股份合作制情況,并為試點提供可借鑒的經驗,我們根據其他地區(qū)的做法和我市各地的實際,就為何要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試點談幾點粗淺想法,僅供參考。
  意義和作用
  所謂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把農民的土地承包權轉化為長期股權,農民把土地的經營權委托給合作社經營,依股權從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獲得分配的一種土地經營模式。形象地概括就是:土地變股權,農戶當股東,有地不種地,收益靠分紅。十多年前,“土地股份合作社”首先出現于廣東南海。目前這一形式已在四川、浙江、北京、遼寧及我省的蘇州等多個地方出現。從各地的實踐看,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促進農村工業(yè)化、城市化、農業(yè)產業(yè)化,轉移農村勞動力,化解土地矛盾糾紛,保障農民權益,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在化解土地矛盾糾紛方面,具有現實的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和作用。
 。ㄒ唬┯欣诨馔七M土地規(guī)模經營、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中的矛盾糾紛,可解決其他土地流轉形式的一些弊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70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戶自愿入股,個別不愿入股而又連片需要的,可通過個別協(xié)商來妥善解決。土地股份合作制可反映農地質量的差異,有利于鼓勵農戶對土地的長期投資。()土地股份合作制突破了現有土地流轉形式的一些局限性。自年國家在政策上允許有償流轉土地以來,農用地的市場流轉開始得到發(fā)展。農用地的市場流轉先是從農戶之間的土地轉包開始的,至今仍然是農用地流轉的主要形式。農用地的轉包促進了土地規(guī)模經營的發(fā)展,對有效地利用農村土地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農用地轉包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時間相對較短,不利于提高農民對農地的保養(yǎng)、投資的積極性。二是農用地轉包大多在親朋好友和鄰近的農戶之間進行,限制了農用地流轉的規(guī)模,很難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而通過土地股份合作制實現土地規(guī)模經營,可以克服轉包等流轉方式的局限性,使土地流轉和土地規(guī)模經營長期化,使土地規(guī)模經營突破親朋鄰里和一個村(組)的狹小范圍,在更大的范圍內,在更加穩(wěn)定、規(guī)范的軌道上發(fā)展。()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保留了家庭經營的內核。通過土地股份合作制實現土地規(guī)模經營,不是對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的否定,而是對“兩權分離”的新發(fā)展。農戶保留了原有土地承包權,由實物形態(tài)轉化為價值形態(tài),以股份形式表現出來,其權利大小與他原先承包的土地數量相一致,僅是土地經營權從承包權中分離出來,交給土地股份合作社支配,并據此參與分紅。
 。ǘ┯欣诨馔恋卣饔谩⑹У剞r民的矛盾糾紛,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可解決農村工業(yè)化、城市化推進過程中的“瓶頸”制約問題。土地是農民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穩(wěn)定最可靠的社會保障。征地會使農民失去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保障,如果得不到合理補償和妥善的安置,農民就難以生存和發(fā)展。眾所周知,經濟要發(fā)展,資源要優(yōu)化,農民生活水平要提高,就必須兼顧好生產與生活、發(fā)展與穩(wěn)定的關系。為減少因征用農民土地而引發(fā)的矛盾糾紛或降低征地矛盾產生的負面影響,迫切需要有一種新的土地使用機制,來妥善處理和調節(jié)好各種關系。一些地區(qū)的試點探索證明,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它既有利于維護個人和集體的合法權益,維持_,又有利于企業(yè)的成長、經濟的發(fā)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解決農民少地、失地后的保障問題。土地股份合作制保留了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的生活保障沒有失去,同時還可從土地承包經營權上得到長期收益,最大程度上保證農民不失地或失地不失權,減輕農民因失地而遭遇的損失,并擁有比較長遠可靠的保障。()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就是財產權,過去征地只考慮保證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水平不降低,而沒有從資產的角度考慮因征地而使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財產,這是不合理的。特別是當國家和集體利益發(fā)生矛盾的時候,往往集體土地所有權難以受到法律保護。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實踐表明:越是經濟建設用地需求大、征用土地數量多,就越要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在推進工業(yè)化、城市化的進程中,一些地區(qū)出現了農村土地被征,且補償標準低的問題,不平等的土地產權交易嚴重損害了農民的權益。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變資產,農民變股東,建立股東代表大會,有效維護了集體和農民的土地合法權益。()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減少農民與村組集體、政府的糾紛。近年來,土地征地中暴露出來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多。征地拆遷問題已成為群眾信訪反映的焦點問題之一,失地的無助與恐懼,使一些農民將怨恨轉嫁發(fā)泄到參與其中的村組集體和政府身上,導致矛盾不斷,干群關系緊張。進行土地股份合作,可以不失地或失地而不失保障,避免農民與村組集體和政府的直接沖突,有利于減緩社會壓力,保持_。()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減輕企業(yè)投資 ……(未完,全文共5620字,當前僅顯示197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對為何要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試點的幾點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