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建設在企業(yè)管理中已經(jīng)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但是,往往發(fā)生的情況是有制度而無人執(zhí)行,甚至“旁路”已有的程序。因此,我們不能不考慮執(zhí)行制度的人的因素。
多年前,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詹巴斗進行了一項試驗。他找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一輛擺在一個中產(chǎn)階級社區(qū),而另一輛擺在相對雜亂的一個社區(qū)。他把后一輛車的車牌摘掉,并且把頂打開。結果不到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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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中的鮮花一搶而空。
桌上的財物,敞開的大門,可能使本無貪念的人心生貪念。
有的員工工作中違反程序,還稱“**都是這樣干的!”或者“上次就是這樣做的!”
對于違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規(guī)定的行為,有關組織沒有進行嚴肅處理,沒有引起員工的重視,從而使類似行為再次發(fā)生甚至多次重復發(fā)生。
對于工作不講求成本效益的行為,有關領導不以為然,使下屬員工的浪費行為得不到糾正,反而日趨嚴重。
“破窗理論”啟發(fā)我們在企業(yè)管理工作中認識到,作為公司的一員,我們應該:
不要做“破窗”的第一人!捌拼啊钡谝蝗苏撸蚱朴行,制造無序之人也。
自覺遵守公司
規(guī)章制度,按程序辦事,不做“旁路”程序的事。因為工作程序的制定一般都反映了對員工的約束機制,考慮了成本效益因素。違反程序,其結果往往是造成無序,破壞約束機制,增加成本,有害于公司,也有害于自己。
養(yǎng)成工作遵守程序的習慣,并使其成為個人的道德水平的體現(xiàn)。同時,不以“別人不按程序,我為什么不能”為理由放縱自己,而是堅定立場,反對違反公司規(guī)定、浪費公司資源、社會資源的行為。
公司對員工中發(fā)生的“小奸小惡”行為,要引起充分的重視,小題大做,加重處罰力度,嚴肅公司法紀,這樣才能防止有人效仿,積重難返。特別是對違犯公司核心理念的行為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養(yǎng)奸。
公司要鼓勵、獎勵“補窗”行為。不以“破窗”為理由而同流合污,反以“補窗 ……(未完,全文共1230字,當前僅顯示78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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