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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片出讓)

發(fā)表時間:2005/4/8 18:40:52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片出讓
  出讓方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讓方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jù)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語定義如下:
  “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qū)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qū)域。
  “土地使用權抵押”指乙方為籌集資金開發(fā)全部或部分出讓地塊向抵押權人即貸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利益作為還款保證的一種物權擔保行為。
  “總體規(guī)劃”指經(jīng)中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750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日內,依照規(guī)劃向當?shù)毓芾聿块T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年開始,按政府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月日。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費用。
  美元港元與人民幣的比價,以付款前一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戶號。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fā)規(guī)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yè)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并建成了通用工業(yè)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chǎn)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資額達到投資總額的,或根據(jù)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日內,應將經(jīng)公證的轉讓合同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xù),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政府有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增值費。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轉讓方即喪失被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jīng)甲方和房產(chǎn)管理部門批準,并分別辦理轉讓手續(xù)。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yè)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chǎn)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擔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應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shù)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shù)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鑒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fā)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日內應將經(jīng)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jīng)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xié)議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chǎn)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xù),換領土地使用證。
  第二十九條依據(jù)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xù)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天內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 ……(未完,全文共4169字,當前僅顯示210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片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