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四是部分案件存在審判人員違法違紀辦案的問題等等
一、牢固樹立信訪問題無小事意識,從各個環(huán)節(jié)、每個細節(jié)上工作到位
二、完善立案和審執(zhí)風險告知制度,增強當事人和人民群眾正確接受法律裁決的承受力
三、講求審判藝術,注重審執(zhí)實效,努力做到案了事了
四、認真負責地做好案件回訪考察工作,防止重訴上訪事件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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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兼治、重在源頭是解決法院
信訪問題的關鍵
目前,涉法涉訴信訪已成為全國各級法院最為緊迫、最為棘手、最具有負面影響的大問題,按照“大信訪”等要求,廣大法官們要抽出相當大的精力,處理形形色色的信訪案事件,用十倍的謹慎百倍的努力,去化解一個個難以化解的矛盾和問題,即使完全解決了這些為數眾多的案事件,也勢必已經或正在很大程度的消弱和降低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對建立健全法治社會增添了一道揮之不去的濃重陰影。
人民法院成為涉法涉訴信訪大戶,有著許多深層次主客觀方面的原因,概括起來一是因為法院處在調處社會、經濟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線,各類案件是行政、民間調處不能的,都具有一定的對抗性。二是國家法治尚未健全,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還處在形成過程中,這個時期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一部分群眾用一知半解的法律條文要求實現法律利益,又往往不愿盡法律義務,曲解法律的現象大量存在。三是有些審判人員素質不高,辯法析理能力不強,不能使當事人信服,有時審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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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要引導廣大法官正確分析和認識我國現階段法治尚未建立健全的形勢,正確面對部分法治意識不強、知法水平不高的群眾。須知,如果因為我們的孤立辦案或者疏忽大意,釀成信訪案事件,再想化解矛盾和問題必將阻力重重,不僅勞神費力,而且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因此,必須樹立信訪問題無小事的意識,充分認識到每一個案件,每一個辦案環(huán)節(jié),甚至每一個辦案細節(jié)的不負責任、精心大意都會引起信訪問題,象任長霞、李其宏等優(yōu)秀人物那樣,堅決克服思想上的無關痛癢、不計后果,行為上的一判了之、草率結案,時刻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冷暖掛在心間,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才能肩負起時代賦予我們的歷史使命,履行好“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神圣職責。
二、完善立案和審執(zhí)風險告知制度,增強當事人和人民群眾正確接受法律裁決的承受力。
長期以來,人民法院立案庭承擔了立案、收費、接待、流程管理等等大量繁重而艱巨的任務,成為人民群眾跨入法院的第一座橋梁。大量的審判實踐告訴我們,當事人在立案環(huán)節(jié)僅僅知道自己的訴求能否立案,能否為法律所保護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在立案的同時,對未來他們將承擔的裁決風險、執(zhí)行風險,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和認識,才能夠在裁決和執(zhí)行過程中全面、正確地接受法律處理,配合法院工作,這不僅是加強信訪工作的要求,也是全面貫徹法律宗旨的要求。因此,這項詮釋風險、告之風險的重任首先就落在了立案庭的廣大法官肩上。向案件當事人發(fā)放受理案件明白卡時,不僅要寫明當事人的其它權利和義務,而且必須寫明敗訴風險和執(zhí)行風險;同時,廣大立案法官在立案前后還要將審執(zhí)風險明白無誤地向當事人解釋清楚,告之當事人民商事和行政訴訟的審執(zhí)風險,而且這些風險只能由雙方當事人承擔是法律的宗旨,從而為案件的順利審執(zhí)結案奠定堅實的基礎。當然,在審判和執(zhí)行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上,承辦法官還必須見縫插針地向雙方當事人尤其是原告方解釋審執(zhí)風險,務求使當事人充分認識審執(zhí)風險,自覺接受法律裁決和執(zhí)行結果。
三、講求審判藝術,注重審執(zhí)實效,努力做到案了事了。
建立健全法治社會一方面帶來了訴諸法院的各類案件的增多,另一方要求廣大法官的司法水平不斷提高。絕大多數當事人終生在法院可能只打一次官司,就是這一次訴訟讓他們徹底了解了法院和法律。因此,廣大法官要樹立案件質量就是審判生命,審判效果就是自己的義務的思想,一方面鉆研審判理論,學習相關知識,夯實優(yōu)質辦案的基本功,作專家式全能型的法官;另一方面在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中,嚴格依法辦案,程序和實體并重,并講求辦案質量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案件庭審是法院審判案件的集中體現,承辦人必須在基本把握案情脈絡的情況下開庭審理,要與其他合議庭成員一起做好庭前準備工作。庭審中既要嚴格按程序辦,同時還要有的放矢地重點調查了解,通過庭審達到查證、認證和定案的目的。案件裁決文書是法院裁決案件的依據和結果,粗枝大葉、疏忽大意只能導致當事人和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誤解,增強他們的對抗性。要把判決書寫成一篇論據確實充分,論點鮮明,論證有力的
論文,把法院的審判活動通過裁決書一目了然地展現出來。越是爭議大、影響大的案件,越是要開好庭、寫好裁決文書,這是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的唯一方法。同時,廣大法官要積極探索,認真
總結完善行之有效的審執(zhí)工作方法,諸如調處糾紛,執(zhí)行聽證,限制被執(zhí)行人消費等等,努力達到案了事了的目的。
四、認真負責地做好案件回訪考察工作,防止重訴上訪事件發(fā)生。
回訪考察工作作為人民法院的一項創(chuàng)舉,已經有相當長的一 ……(未完,全文共2972字,當前僅顯示188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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