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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兩會心得體會:如何做到讓人人有房居住?

發(fā)表時間:2009/3/14 21:20:36
目錄/提綱:……
(一)房價飛漲與“夾心層”產(chǎn)生的共同根源(正確劃分政府責任與市場責任)
(二)“夾心層”住房問題應該這樣解決
(三)絞殺經(jīng)濟適用房是一個陰謀
(四)經(jīng)濟適用房面對低收入者埋下巨大隱患
(五)警惕保障責任被偷梁換柱
(六)不能以施舍的心態(tài)對待住房保障
……

  如何做到讓人人有房居?——《中國房事黑皮書(2008)》之六
  讓人人有房居住,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2007年5月19日,時任建設部部長的汪光燾在“城市發(fā)展國際論壇”指出:“住房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住房發(fā)展要從過去過分追求經(jīng)濟增長和平均住房面積增加,轉向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和解決民生問題,讓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共享改革與發(fā)展的成果,要逐步實現(xiàn)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目標!
  “住房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早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并被許多國家以法律的形式確立。1948年12月10日,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并發(fā)表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其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y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聯(lián)合國大會1966年12月16日通過的《經(jīng)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規(guī)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shù)纳钏疁,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并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2001年2月28日,我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批準《經(jīng)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那么,如何做到讓人人有房居住?
  (一)房價飛漲與“夾心層”產(chǎn)生的共同根源(正確劃分政府責任與市場責任)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84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此后民眾巨大的住房壓力形成了鮮明對比。
  根源就在于,18號文改變了我國房地產(chǎn)市場的供應結構和需求結構。在23號文中,需要商品房的人群只占10%,而在18號文篡改經(jīng)濟適用房的定位之后,意味著,高達90%的人群(原來需要靠經(jīng)濟適用房解決的80%和需要靠市場解決的10%之合)需要通過商品房來解決居住問題!把如此龐大的人群推向市場、推向少數(shù)既得利益集團控制的市場,房價焉能不漲?!不難看出,在我國有關房市的決策過程中,一些既得利益集團通過各種途徑影響乃至操縱腐敗的官員以及有關部門,左右了相關政策。
  市場是不可能替代住房保障功能的。在高達90%的人群需要通過商品房來解決居住問題時,住房保障責任其實已經(jīng)懸空。開發(fā)商們明確說了,他們就是“為富人建房”的,高房價本身也已經(jīng)成了富人的游戲。龐大的中等收入者即夾心層,在房價上漲幾倍以后,買房的希望絕大部分已經(jīng)成為泡影——即使勉強買了房,也因沉重的住房壓力降低了生活質量,淪為低收入者(從生活質量上來看的確如此)。
  市場與政府的住房保障責任并不對立,F(xiàn)在,許多人提到這一點時,籠統(tǒng)地講,“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把整個房地產(chǎn)供應市場劃分為政府承擔的住房保障與開發(fā)商承擔的市場供應,這涇渭分明的兩大部分,這樣劃分從表面上來看似乎沒有什么問題,卻忽略了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享受住房保障責任的人群,而這個成為“夾心層”的人群越來越龐大。這是錯誤的住房政策兩頭擠壓的結果。房價飛漲,使越來越多的中高收入者也買不起房了;地方政府對住房保障責任的忽略,則導致許多低收入者也難以得到保障。
  我認為,1998年國務院23號文對政府責任與市場責任的劃分更符合中國國情:低收入者,政府提供廉租房;中等收入者,政府提供廉價經(jīng)濟適用房;高收入者,去市場購買商品房。這樣,就涵蓋了所有的人群。當然,這樣政府的收入就會大為減少,房地產(chǎn)也不是什么支柱產(chǎn)業(yè)了。2003年后,政府從房地產(chǎn)業(yè)中牟取暴利源于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各種稅費。房地產(chǎn)業(yè)這個與民生息息相關的行業(yè),真的成了支柱性產(chǎn)業(yè),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占了財政收入的60%,成為名副其實的土地財政,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民眾生活質量下降基礎之上的。
  在當下,應該如何更好地劃分住房市場?我的看法是:首先是允許并鼓勵和支持居民自建房、合作建房。除此之外的市場劃分,可參照以下比例:低收入者,政府提供廉租房(大約20%);中等收入(偏下)者,政府提供廉價經(jīng)濟適用房(大約50%);中等收入(偏上)者,購買限價房(大約10%);高收入者,去市場購買商品房(大約20%)。與國務院23號文相比,加大了市場的比例,總共占了30%,是23號文的3倍。同時,廉租房的比例也加大了,這是貧富分化越來越嚴重的結果。中等收入者50%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10%購買限價房,就能解決好夾心層的住房問題。
  于是,問題來了,政府能夠承擔這樣龐大的住房保障責任嗎?
 。ǘ皧A心層”住房問題應該這樣解決
  既得利益集團的代言人、不良學者,強烈反對經(jīng)濟適用房面向中產(chǎn)階層,他們的理由是,國家財力有限,如果針對的范圍太大,只能是畫餅充饑,政府根本做不到。
  我要指出的是,這是赤裸裸的謊言,經(jīng)濟適用房面向人群眾多的中產(chǎn)階級,政府不僅完全能做得到,而且,能夠做得非常好。
  在我國廣大農村,政府沒有花一分錢,就很好地解決了住房問題,為什么在收入更高的城市(2007年國內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786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140元,城市是農村人均收入的三倍多),住房問題卻解決不好?這根本不是政府財力的問題,而是對責任的承擔與否的問題。
  在我國目前的商品房成本構成中,建筑成本其實很小,其余的絕大部分成本由三塊組成:一是土地出讓金。二是名目繁多的稅費。三是由權錢交易導致的腐敗成本。而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經(jīng)濟適用房的建設用地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jīng)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也就是說,只要政府根據(jù)規(guī)定劃撥土地、免征相關稅費、做好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的老百姓只需要承擔房屋的建筑成本即可。
  而建筑成本其實是非常低的。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xié)委員、博士生導師王長德指出:“一般地區(qū),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建筑造價不會超過1000元人民幣。”其實,普通磚混結構商品房,每平方米500、600元即可,而帶電梯、高層的 ……(未完,全文共10021字,當前僅顯示238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09年兩會心得體會:如何做到讓人人有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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