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昭通市民政局 昭通市審計局關于進一步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審計的通知》(昭民電〔2009〕15號)要求和**縣人民政府安排,審計局以巧審通[2009]11號通知書派出審計組,自2009年6月3日至6月9日對**縣2007年至2009年6月1日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就地審計,民政局及
財政局法定代表人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做出了書面承諾,在實施審計工作中,根據(jù)縣政府的要求,審計局對低保資金會計帳面情況、財政部門的資金撥付、民政部門的審批情況及信用社兌付低保資金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審計工作已結束,現(xiàn)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民政局是**縣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業(yè)務的主管機構,負責對全縣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指導工作;負責本縣行政區(qū)內農村低保的組織實施、編制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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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施保、差額補助,即對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693元以下的貧困家庭分為a、b、c三類,2007年補助標準為a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40元、b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30元、c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20元。分類施保人員嚴格按縣下達指標控制數(shù)確定;2008年年初提高標準為a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50元、b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40元、c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30元;7月再次提高標準為a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60元、b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50元、c類家庭實行月人均補助40元。3、資金管理:縣財政局在社會保障資金專戶下設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專帳”,用于辦理資金的匯集、核撥、發(fā)放等業(yè)務,實行專帳管理、?顚S;縣民政部門設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專帳”,用于與財政、金融部門對帳。
2007年至2009年全縣農村居民農村低保規(guī)模情況:
1、2007年全縣16個鄉(xiāng)鎮(zhèn)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15269戶,41328人,發(fā)放低保金14 845 680元;2、2008年7月以前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15269戶,41238人;7月以后享受低保18602戶,47339人,發(fā)放低保金24 098 820元;3、2009年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18555戶,47339人,1至2季度發(fā)放低保金14 201 700元。
二、2007年至2009年6月1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收支情況
1、2007年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收支情況
2007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收入14 845 764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資金1 162 920元,本級財政配套資金3 216 564元;2007年**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4 845 680元;收支相抵,結余84元。
2、2008年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收支情況
2008年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收入24 104 484元,其中上級撥入20 644 400元、縣級財政配套資金3 460 000元、上年結余84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 098 820元;收支相抵,累計結余5 664元。
3、2009年1至6月1日全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收支情況
2009年1至6月共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18 365 164元,其中上級財政撥入12 625 440元,上級撥入2008年春節(jié)一次性生活補助4 204 100元、縣級財政配套1 700 000元,上年結余5 664元;1至2季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8 325 500元(其中2008年春節(jié)一次性生活補助4 123 800元);收支相抵,累計結余39 664元。
三、存在問題
1、農村信用社未按《**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5個工作日內撥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金到低保戶一折通存折。2007年至2009年1季度期間,信用社對財政撥入的農村居民低保資金大多在15日以上,有的長達2月才撥付到低保戶一折通存折。也未按規(guī)定在10個工作日內將撥付情況向民政、財政部門反饋。
整改意見:根據(jù)《**縣農村居民 ……(未完,全文共3341字,當前僅顯示168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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