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小金庫”形成的原因
一是“小金庫”具有很大的誘惑性
二是對“小金庫”危害認識不足
三是經濟分配上存在漏洞
四是缺乏有效監(jiān)督監(jiān)管
五是對“小金庫”的處罰不力
二、“小金庫”的危害
一是為違規(guī)違紀行為提供了的土壤
二是腐化了黨員干部隊伍
三是損害了干群關系,挫傷了職工群眾工作積極性
四是擾亂了經濟秩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三、“小金庫”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一是加強學習教育,建立各級干部不想設“小金庫”的教育機制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各級干部不能設“小金庫”的防范機制
三是加大監(jiān)督力度,建立各級干部不敢設置“小金庫”的監(jiān)督機制
四是堅持堵疏結合,建立各級干部不愿設置“小金庫”保障機制
五是加大懲處力度,建立各級干部不敢設“小金庫”的懲戒機制
……
論“小金庫”形成的原因及危害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并明確提出了“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的要求,目的就是強調從根本上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從源頭上解決腐敗問題。從源頭上解決腐敗問題,關鍵是要牢牢抓住防止謀取非法利益這個重點。而私設“小金庫”則是謀取利益的有效手段,因此,正確認識“小金庫”的形成原因、危害,并制定出卓有成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對從源頭上解決腐敗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就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小金庫”的形成原因、危害和制定的措施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一、“小金庫”形成的原因
小金庫”之所以屢禁不絕、屢查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小金庫”具有很大的誘惑性。有了“小金庫”,就等于是領導干部或管理人員有了一個可以任意支配的小錢柜,它具有保管的隱蔽性和使用的隨意性,一些領導干部總認為,“小金庫”只有信任的極少數人知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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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一是為違規(guī)違紀行為提供了的土壤。“小金庫”一旦形成,就會被少數人掌握,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小金庫”不僅為少數領導者違規(guī)使用資金提供了條件,往往成為了貪污挪用或集體私分的對象,有的領導者將“小金庫”視為私人的錢袋,一些純屬私事的開支也往里面塞;有的“小金庫”方便了公款吃喝和公款行賄,致使腐敗現象層出不窮。
二是腐化了黨員干部隊伍。由于“小金庫”管理和支配往往掌握在少數黨員干部手里,并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隨意進出、收支混亂無帳等現象,這樣,不僅使一些人揮霍無度、無所顧忌,而且讓少數人挪用、私分、侵占甚至貪污制造了“良機”、帶來了“便利”、提供了“溫床”,使少數黨員干部走向違規(guī)違紀甚至犯罪的道路,削弱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
三是損害了干群關系,挫傷了職工群眾工作積極性。少數黨員干部利用“小金庫”請客送禮、侵占私分、貪污挪用等不法行為,一旦被揭露,在群眾中會造成惡劣的影響,容易形成群眾對領導的種種猜測、議論和不信任,這不僅損害了領導干部在群眾中的公仆形象,也會嚴重損害干群關系,造成干群關系緊張,同時也挫傷了干部、群眾工作和生產積極性、主動性,給社會、企業(yè)造成損失。
四是擾亂了經濟秩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小金庫”的設立,違反了財務管理制度,致使出現“兩本帳”、“多本帳”,甚至假帳,“小金庫”的資金游離在財務、審計監(jiān)督之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企業(yè)經營秩序,甚至造成企業(yè)財務會計信息失真,影響企業(yè)對成本控制決策和經營管理。使國家、集體或個人資產流入個人腰包,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小金庫”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對各種收入的截留或轉移,致使企業(yè)效益縮水,給國家財產和集體利益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三、“小金庫”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小金庫”是個社會現象,是個“頑癥”,是個毒瘤,它的存在對社會、對企業(yè)造成了種種無法估算的危害,必須堅決割除。要從根本上清除“小金庫”問題,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懲防并舉、綜合治理的方針,緊密結合實際,逐步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小金庫”體系。
一是加強學習教育,建立各級干部不想設“小金庫”的教育機制。要使領導干部,特別是單位(部門)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認清“小金庫”的嚴重危害性。道理要講清,危害要講透。搞“小金庫”不僅違紀,而且違法,也違反企業(yè)
規(guī)章制度。一旦搞了,“小金庫”就象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炸彈,隨時都有可能卷入違法違紀的案件,損害的不僅是企業(yè)的利益、集體的利益,還有個人及家庭的悲歡榮辱。加強教育,首先從思想上認識上解決問題。產生“小金庫”實質上是一種領導行為,單位的、部門的主要領導不同意、不默許,“小金庫”就產生不了,或很難產生。各級干部不僅自己不搞,而且要管好自己的下屬也不搞。對“小金庫”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縱容、主張搞“小金庫”的干部,都是對“小金庫”的性質和危害性認識不夠的表現。其次,要用典型案例,用發(fā)生在身邊的人和事進行教育,克服僥幸心理,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再次,要增強廉政教育的經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干部要經常通過學習、反思和對照廉政規(guī)定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修正,使單位和部門的領導者不想設“小金庫”。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各級干部不能設“小金庫”的防范機制。要不斷建立和完善財務制度,規(guī)范企業(yè)財務管理和企業(yè)經營行為,特別是加強財務管理的內部審計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環(huán)節(jié)的漏洞,在源頭上斬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使哪些想搞“小金庫”的人搞不了,搞不成。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庫”問題作為
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目標之一,明確各單位、各部門“一把手”是“小金庫”問題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發(fā)現“小金庫”,除了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外,還必須對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的相關領導實行責任追究。要研究制訂關于發(fā)生“小金庫”問題的處分規(guī)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把涉及“小金庫”問題的處分細化量化 ……(未完,全文共4301字,當前僅顯示217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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