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要務必引起高度重視
二、要切實抓好整改工作落實
三、要嚴格把握好幾個時間節(jié)點
(一)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需持續(xù)整改問題
(二)2018年土地督察反饋問題
四、要加強溝通協(xié)調(diào)
五、要嚴肅追究責任
……
在土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推進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今天組織召開土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主要目的是對2017年度和2018年度國家自然督察武漢局土地督察反饋我縣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調(diào)度,對下一步的整改工作進行安排。剛才,張健同志通報了土地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縣交通局、水務局等單位的負責同志通報涉及問題的整改情況。綜合大家通報的情況,我主要再強調(diào)幾點意見:
一、要務必引起高度重視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武漢局土地督察工作,主要是對貴州省貫徹落實國務院土地管理重大決策部署和土地利用管理情況進行督察,代表的是國務院,被督察的對象為省人民政府,對反饋問題
……(新文秘網(wǎng)http://120pk.cn省略46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省政府和市政府在整改工作方案中都作出了具體的安排,2017年土地督察未整改到位需持續(xù)整改問題要求完成整改的時限為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土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最后的完成時限是2019年5月20日,但為了加快推進整改工作進度,為一些整改難度大的問題預留一定的對接和緩沖時間,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經(jīng)過研究,各項工作整改時間節(jié)點如下:
(一)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需持續(xù)整改問題。要求在2018年12月31完成,現(xiàn)在已超期,但我們的整改任務沒有完成,涉及到的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交通局、水務局、織金至普定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等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責任人員和整改完成時限,爭取盡快完成整改。
(二)2018年土地督察反饋問題。
1、對
農(nóng)村道路、臨時用地占用基本農(nóng)田問題,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nóng)田行為查處、追責工作;2019年4月20日前補劃工作方案,結合“三調(diào)”時間完成補劃任務。
2、對土地閑置問題,三甲街道辦事處要在2月28日前完成完成矛盾糾紛化解,3月31日前完成征地工作,4月上旬督促業(yè)主單位進場施工。
3、對土地批而未供問題,縣國土局要對本次督察反饋的34個土地批而未供問題進一步梳理,針對每個問題制定具體
整改措施,在5月10日前完成整改。
4、對違法違規(guī)用地問題,對符合烏蒙山特殊用地政策,通過用地報批完善手續(xù)的項目,要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組件上報到市國土局,4月30日前用地報件上報到省自然資源廳,并加強對接溝通,爭取在5月10日前獲得批復。對金龍鄉(xiāng)、茶店鄉(xiāng)、以那鎮(zhèn)、化起鎮(zhèn)、綺陌街道、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織金電廠涉及到的原高速公路、鐵路料場、臨時用地復墾工作要及時督促業(yè)主單位進行復墾,不能找到業(yè)主單位的,由涉及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單位負責組織復墾,在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復墾,不能完成的,最遲在2月28日前完成。其余的設施農(nóng)用地、農(nóng)民建房等問題,由縣國土局牽頭,涉及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配合,在1月31日之前完善相關手續(xù),整改銷號。
四、要加強溝通協(xié)調(diào)
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是在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各有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部門各負其責,協(xié)同推進的系統(tǒng)性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并非某一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部門能夠獨立完成,從今天起,我們要改變以往由國土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各涉及單位對照各自的整改工作任務,抓好責任落實。整改工作進度實行周報制度,在今天的會議后,各涉 ……(未完,全文共2040字,當前僅顯示129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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