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區(qū)委常委會議事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健全區(qū)委集體領導制度,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以及市委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進一步完善區(qū)委常委會議事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議事原則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_思想、_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大政方針;
堅持維護中央權威和全局利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中央、省、市的政令暢通;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結合本區(qū)實際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指示、決定;
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實行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
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堅持在憲法和法律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575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記確定。區(qū)委常委、副區(qū)長和各部門提出需提交常委會議討論的事項,均由區(qū)委辦公室收集、辦理,列出必須提交常委會議討論的議題,報書記審定。
凡擬提交常委會議討論的事項,有關常委應先作調查研究,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對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商,取得比較成熟的意見后形成向常委會議
匯報的材料。
提交常委會議討論的文件材料應明確、具體,有關文稿應由分管常委嚴格把關,確認成熟后方可提請常委會議討論。屬政策性文稿,要事先做好政策協(xié)調;屬領導重要
講話稿,要求觀點鮮明、文字簡煉、內容充實;屬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材料要準確,實事求是,依據(jù)充分,重要干部任免問題要先報書記辦公會討論,再提請常委會議討論決定(重要干部人選,可提出二至三個方案);屬政府職權范圍的事項,需報請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應先由區(qū)政府黨組提出意見,再提交常委會議討論。
會議議題和時間確定后,一般在會前二天通知各常委,會議材料原則上提前發(fā)給各常委準備意見。
四、議事程序和有關事項
(一)常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區(qū)委常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民主生活會;區(qū)委學習中心組每季度集中學習一次。
(二)常委會議由書記召集并主持,也可由書記委托一位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會議召集、主持人的任務是:主持會議,掌握會議進程,組織與會人員討論有關議題;集中、綜合會議討論意見;處理、解決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三)常委會議必須有半數(shù)以上的常委到會方能舉行,推薦、提名干部,決定對干部的獎懲、任免,對重大案件作出處理決定,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會方能舉行。常委因故不能出席會議,須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四)主持會議的書記提出會議議題和議程,分管常委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報告和介紹議題的情況,然后進行討論,個人充分發(fā)表意見,再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進行表決。集中意見時,對少數(shù)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意見不一致,雙方人數(shù)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shù)人意見作出決斷外,應進一步調查研究,充分交換意見后再表決。
(五)常委會議進行表決時,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常委人數(shù)的半數(shù)為通過,未到會常委的書面意見不計入票數(shù)。表決可根據(jù)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記名投票等方式?陬^表決時,贊成什么,支持什么,反對什么,態(tài)度應鮮明。推薦、提名干部,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決定處理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項決策等應逐項表決。
(六)常委會議討論研究工作,應邀請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區(qū)政協(xié)主席列席。根據(jù)會議具體內容吸收區(qū)委辦公室、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列席人員應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七)每次常委會議均應作記錄并根據(jù)需要將會議內容整理成紀要。討論干部任免事項由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討論案件和決定處分干部由區(qū)紀委負責;其他議題由區(qū)委辦公室負責。紀要由書記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fā)。
(八)常委會議通過的決定、決議和文件或形成的紀要,經書記同意,可在黨內通報或 ……(未完,全文共3194字,當前僅顯示161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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