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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社會

發(fā)表時間:2006/3/15 13:04:24


  
  中國教育問題多多,尤其是“應試教育”的弊端更加嚴重,以至“群情激憤”,有關著述近日也多了起來,說明已引起各方重視。但細讀這些滿含激憤的口誅筆伐,卻使人感到多數(shù)文章激憤有余,冷靜、理性的分析則相對不足。對“應試”激烈抨擊、提出種種變革無疑是應該的,但對教育改革的平穩(wěn)深入來說,僅此則遠遠不夠,只有冷靜分析才能真正“對癥下藥”,而“亂開方”的危害可能更大。
  
  一、教育的瓶頸
  
  “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于“供”。
  
  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本應同步發(fā)展,應隨社會經濟的發(fā)展逐步從精英教育變?yōu)榇蟊娊逃趯W人數(shù)占適齡人數(shù)的比例在%以內為精英教育階段,以上為大眾教育階段。據(jù)統(tǒng)計,我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僅為%左右,遠低于年的世界平均水平(%),而我國愿意上大學的生源數(shù)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shù)量。很明顯,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愿,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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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的大發(fā)展毫無可能。除去政治的、觀念的原因(如所有制、計劃_、教育是“_態(tài)的重要陣地”等)外,發(fā)展民辦私立大學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嚴重限制。城鄉(xiāng)“二元化”,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主要特點。從年實行糧食統(tǒng)購統(tǒng)銷到年通過“戶口登記條例”,這種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因此被分為“農業(yè)人口”與“非農業(yè)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數(shù)的“非農業(yè)人口”一直享受著由國家提供的比“農業(yè)人口”多得多的各種“優(yōu)惠”。幾十年來,要想“農轉非”幾乎“難于上青天”,而考入中專以上的學校,則是廣大農村青年可以憑自己努力“農轉非”甚至“當干部”、改變“身份”的少數(shù)渠道之一。然而民辦大學則無此功能(權力),不能轉戶口、沒有干部指標……農村學生考上民辦大學雖然能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但目前國家批準具有頒發(fā)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也只有所),但仍然無法改變其“農民”身份,更難成為干部公務員官員,而私立大學的學歷目前仍未得到國家承認,其他更不必論。所以,這些學校根本招不到較好的生源,也無法大發(fā)展,這樣怎能產生與北大、清華比肩而立的民辦私立大學呢?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民辦私立大學才能獲得質、量的大發(fā)展:或是它們獲得與國立大學同等的權利權力,或是中國社會的重大變革,從根本上廢除農業(yè)人口非農業(yè)人口的“身份制”(如果說這種_在建國初期為了加速工業(yè)化還有一定合理性,現(xiàn)在則很難說“合理”,甚至已成社會發(fā)展的障礙,對教育發(fā)展的影響亦證明了這一點)。否則,民辦私立大學的發(fā)展空間極其有限,高教大眾化也難以實現(xiàn),應試教育也不可能根本改變。
  
  應該認識到,民辦私立高校與公立高校的區(qū)別只在于投資渠道的不同,二者在其他方面應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國家應公平對待民辦私立高校的師生,其學歷證書具有與公立高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效力。當然,國家要對民辦私立大學進行嚴格的審批、監(jiān)督,嚴格、科學地對其辦學水平進行監(jiān)測。但這種監(jiān)管(不是具體管理、干涉學校內部事務)的目地是為了促進民辦私立高校的健康發(fā)展,而不能將其視為“另類”加以歧視。在嚴格監(jiān)管的同時,國家更應對民辦私立高校采取積極支持的態(tài)度,對其用地、用人給予適當優(yōu)惠?傊,要用政策導向使社會和私人資本流向教育領域。
  
  進一步說,民辦或曰私立大學是否發(fā)達,也是“社會”是否成熟、發(fā)達的重要標志。衡以中國之現(xiàn)狀,我們只能說,中國尚處為時不短的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才剛開始產生。
  
  二、考試的是與非
  
  中國社會“二元制”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根本性變革,教育的格局也難有根本性變化。在這種現(xiàn)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yōu)質教育長期將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_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如果不使情況更糟,起碼是難中肯綮。
  
  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shù)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shù)、淘汰多數(shù)?梢浴芭e薦”,如憑血統(tǒng)、家庭出身、家長的政治權力、本人的表現(xiàn)(古時是“舉孝廉”,現(xiàn)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為推薦的標準;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準;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作為一種產業(yè);可以抽簽,如現(xiàn)在某些地方小學升初中實行的“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并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于弊。
  
  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高考制度二十余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因而患了“歷史健忘癥”,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必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誕不經、費盡心機地要為當年的“推薦制”尋找某種“合理性”,并想以此來補考試之弊,這的確是“吃錯了藥”。“推薦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 ……(未完,全文共6111字,當前僅顯示214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教育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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