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基本情況
(一)建檔立卡工作全面展開,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的精準性進一步提高
(二)建立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統(tǒng)籌整合機制,集中資源打好攻堅戰(zhàn)
(三)加強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管理,不斷提高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制度,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的監(jiān)管正在步入規(guī)范化軌道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財政涉農扶貧資金整合還不到位
一是扶貧資金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
二是資金滯留嚴重
三是扶貧項目精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是產業(yè)扶貧效果不明顯
(三)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監(jiān)管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增強扶貧資金管理機構力量
(二)進一步提高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的精準度
一是科學編制脫貧攻堅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是項目管理嚴格規(guī)范
三是資金整合縣要對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管理監(jiān)督負首要責任
四是進一步把扶貧資金作為監(jiān)管重點
五是堅持公開透明
……
關于市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為落實中央、省、市脫貧攻堅工作布署,進一步提高我市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5月下旬,
調研組對全市
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并深入市直有關部門,采取聽
匯報、座談、實地查看扶貧項目等方式,詳細了解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建檔立卡工作全面展開,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的精準性進一步提高。 2019年以來,我市按照縣為單位、規(guī)?刂啤⒎旨壺撠、精準識別、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對全市的貧困人口、貧困村進行了全面建檔立卡。今年2月對**年脫貧質量不高的貧困戶進行回退工作,通過整改,全市剔除貧困戶1605戶,貧困人口3797人;新識別認定漏報、返貧的新增對象576戶,2254人。目前,全市共有貧困戶6023戶,貧困人口15659人。建立精準脫貧大數據管理平臺,今年已來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均開通電信VPDN網絡專線,全市共享脫貧攻堅數據,實現扶貧對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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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財政和扶貧部門對財政扶貧資金開展了專項檢查。同時,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獨立監(jiān)督,引導貧困人口主動參與監(jiān)督,構建多元化資金監(jiān)管機制。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財政涉農扶貧資金整合還不到位。雖然各級都出臺了統(tǒng)籌整合的文件,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套用以往“部門職責不變、來源渠道不變、資金用途不變、下撥渠道不變”的原則,仍按原途徑安排項目、下撥資金。原因主要有:首先,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工作推動的力量不足。市級層面未成立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目前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統(tǒng)籌整合具體工作由市財政局、市扶貧辦按照上級要求各自辦理,資金由財政管理。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統(tǒng)籌整合涉及到38項資金的項目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門多、分管領導多,協調難度大。做好這項工作需要一個高規(guī)格的機構才能進行統(tǒng)籌協調,強力推進。其次,思想認識存在偏差。有的主管部門習慣于傳統(tǒng)觀念,一級一級定項目,一級一級定資金,思想不夠解放,對整合認識不深,權限下放不夠。特別是有的基層主管部門把專項資金當作自己的錢,把項目管理當作自己的權,不愿被整合。第三,中央、省級資金難以整合。中央、省級實行“一個專項一個辦法”,對每個專項資金都有明確的支持方向,對于使用范圍、支持方式、項目選擇、檢查驗收、績效考評等方面,也都有明確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依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第四,工作主動性有待提高。盡管文件充分賦予縣級項目資金管理權限,但有的地方落實不力,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擔當性不夠;有的存在畏難情緒、等靠思想,甚至處于觀望狀態(tài);有的尚未制定完整、系統(tǒng)、符合實際的扶貧項目整體規(guī)劃和計劃,資金整合缺少大平臺,缺乏系統(tǒng)安排和精準管理。
(二)財政涉農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效率還不夠高。一是扶貧資金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有的未編制項目規(guī)劃和年度扶貧計劃,有的項目規(guī)劃、年度計劃不細,沒有到村到戶到人。二是資金滯留嚴重。**年——2020年**市、**縣**區(qū)分別滯留資金1240.48萬元、1744.8萬元、278萬元。三是扶貧項目精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看重“大水漫灌” 而不注重“精準滴管”,因戶因人制定措施精細化程度不高。四是產業(yè)扶貧效果不明顯。對資源稟賦、市場需求、農民意愿等因素調研論證不夠,缺乏統(tǒng)籌規(guī)劃,產業(yè)扶貧資金在貧困村投入占比不高,產業(yè)項目進展緩慢。五是據審計報告反映,存在部分扶貧資金在分配上、扶貧貸款上未充分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戶和貧困人口的現象。
(三)財政涉農扶貧資金使用監(jiān)管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違規(guī)違法現象時有發(fā)生,存在“微腐敗”問題。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等情況,如**縣水產場未經批準擅自變更扶貧項目、**鎮(zhèn)存在套取扶貧項目資金的現象。有的地方不認真執(zhí)行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導致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大部分項目資金撥付未在縣級政府或縣級扶貧機構網站上公示,少數項目資金也未在村委公示。
(四)扶貧隊伍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市、縣級扶貧工作機構已基本建立,但力量明顯不足。市扶貧辦、**縣扶貧辦掛靠在民政部門,且市扶貧辦只有4個人。在財政涉農扶貧資金量越來越大、扶貧項目管理工作越來越繁重的情況下,人員不足將對扶貧資金、項目的規(guī)范安全運行帶來一定影響。
三、幾點建議
財政涉農扶貧資金,既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也是精準扶貧的“助推劑”,承載著;、兜底線、促公平的重要使命。各級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工作,進一步強化財政扶貧資金的監(jiān)管意識,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財政涉農扶貧資金的項目管理,確保扶貧資金 ……(未完,全文共3802字,當前僅顯示192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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