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組織領導
二、考核對象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一)委室考核
1、共同目標:分值30分
2、職能目標:分值50分
3、民主測評:分值20分
(二)個人考核
1、平時考核:分值50分
2、考勤考核:分值10分
3、黨風廉政建設、_態(tài)和職業(yè)道德:分值10分
4、民主測評:分值30分
四、加扣分
(一)加分項目
5、相關工作在全國、全省、全市作經驗交流的,分別加5分、3分、1分
7、各委室每完成一項監(jiān)督課題、執(zhí)法檢查、集中視察、調研報告加1分
(二)扣分項目
4、迎檢不合格、承辦重大活動出現重大失誤的,按加分項目的2倍進行扣分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時間: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
(二)考核程序
4、黨組會審查確定考核結果報縣委績效辦備案
六、考核結果運用
(一)評選先進委室:根據批準的先進委室數量,按委室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評優(yōu)委室,經黨組研究后按程序上報
(二)評選優(yōu)秀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根據批準的優(yōu)秀名額,按個人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評優(yōu)人員,經黨組研究后按程序上報
(三)兌現績效獎勵:按照縣委、縣委目標績效辦以及《2025年度***宣傳工作考核方案》等相關要求執(zhí)行
七、考核紀律
八、其他事項
……
2025年度目標績效考核辦法
為圓滿完成2025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工作,促進***工作和自身建設,確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根據《***的通知》和相關要求,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成立目標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考核對象
機關各委室及委室人員。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一)委室考核
1.共同目標:分值30分?己说梅钟赡繕丝冃Э己祟I導小組綜合認定。
2.職能目標:分值50分?己说梅钟赡繕丝冃Э己祟I導小組綜合認定。
3.民主測評:分值20分。由目標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牽頭,組織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街道***工委主任和各鄉(xiāng)鎮(zhèn)***主席對各委室工作進行民主測評,打分范圍為0—20分,平均得分為該項的實際得分。
(二)個人考核
1.平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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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超過10分。
3.凡代表**縣接受國家、省、市檢查、接待縣級以上代表團參觀學習考察、承辦國家、省、市、縣重大活動并受到肯定的,每次國家級加5分、省級加3分、市級加2分、縣級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
4.
調研文章、經驗文章、典型報道或信息宣傳在國家、省、市、縣級媒體、刊物上發(fā)表的,加分具體考核事宜見《2025年度***宣傳工作考核方案》。
5.相關工作在全國、全省、全市作經驗交流的,分別加5分、3分、1分。征求意見中,提出了意見建議被采納的,每條國家級加3分、省級加2分、市級加1分、縣級加0.5分。調研課題受到領導肯定性批示的,每項國家級加3分、省級加2分、市級加1分、縣級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
6.完成追加目標和領導交辦任務,或其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參與臨時性急難險重或突發(fā)事件處置的,可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加分。考核領導小組按程序審定后,可適當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7.各委室每完成一項監(jiān)督課題、執(zhí)法檢查、集中視察、調研報告加1分。累計不超過5分。
8.各委室協(xié)助全國、省、市***代表完成代表建議意見收集和組稿工作的,分別加5分、3分、1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
9.干部個人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獲得表彰、得到縣級以上領導肯定性表揚(批示)、工作成效突出等情形的可書面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加分,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后,報黨組會審定。累計不超過5分。
(二)扣分項目
1.凡出現
黨風廉政建設、
_態(tài)、維護_、
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
食品安全等屬于“一票否決”事項或出現重大問題的,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并扣減綜合得分10分。
2.受到國家級通報批評的,每件次扣10分;省級通報批評的,每件次扣5分;市級通報批評的,每件次扣3分;縣級通報批評的,每件次扣2分;受到縣委辦、縣政府辦通報批評的,每件次扣1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扣分。
3.黨風廉政工作中發(fā)生違紀違法案件,視情節(jié)輕重扣分,領導班子成員被問責的,每人(次)扣1分,一般人員被問責的,每人(次)扣0.5分。同一人受多種處理,按最重處理(含“一票否決”)扣分。
4.迎檢不合格、承辦重大活動出現重大失誤的,按加分項目的2倍進行扣分。
5.未完成信息宣傳任務的,扣分具體考核事宜見《2025年度***宣傳工作考核方案》。
6.駕駛員私自用車或擅自把車借給他人使用,發(fā)現一次扣5分;發(fā)生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主要以上責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不服從安排、服務不到位、不按時出車的,每次扣1分。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時間: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
(二)考核程序
1.自查打分和申報加分:12月20日前各委室將共同目標和職能目標自查打分和加分(包括委室和個人)申請一并交辦公室秘書科,并附相關佐證材料。
2.民主測評:12月31日前組織機關全體干部職工、街道***工委主任和鄉(xiāng)鎮(zhèn)***主席進行測評打分。
3.考核領導小組對自查打分和加扣分項目進行審查認定,并對各項得分進行匯總,形成考核意見。
4.黨組會審查確定考核結果報縣委績效辦備案。
六、 ……(未完,全文共2618字,當前僅顯示166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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