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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控制審計風險的策略和措施

發(fā)表時間:2009/10/17 11:49:11

防范控制審計風險的策略和措施

 現(xiàn)代審計是建立在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研究評價基礎之上的,審計過程乃至審計意見的形成與表述都受眾多復雜因素的影響與制約,審計人員不可能發(fā)現(xiàn)財務報告中所有的錯誤和舞弊,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而由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的審計風險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計人員在職培訓不足,業(yè)務知識及專業(yè)水平不能勝任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是形成審計風險的內在原因。審計人員專業(yè)技能不足及實務經驗、風險意識欠缺,使其難以做出適當的專業(yè)判斷,從而不能把握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審計人員違背審計職業(yè)道德,未能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的要求,更是審計之大忌。
  2、現(xiàn)行審計模式存在缺陷。賬戶基礎審計模式與制度基礎審計模式關注的重點是差錯風險,對欺詐風險、財務危機或經營失敗風險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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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意識,保持應有的職業(yè)謹慎
  重視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是保障審計質量,維護審計聲譽,促進審計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如果因為忽視審計風險而導致審計失敗,不能及時揭露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甚至不能對事關被審計單位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機發(fā)出警示,以及因為審計行為不當引發(fā)行政復議和訴訟,不僅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而且會損害審計形象,危及審計事業(yè)發(fā)展。實踐證明,只有牢固樹立風險觀念,恪守應有的謹慎與合理的懷疑,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審計風險,防止審計失敗。
  3、恪守審計權限,堅持依法審計原則
  作為一種公務活動,國家審計不能違反法律規(guī)定。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審計監(jiān)督。如,在沒有政府授權或者委托情況下,審計機關不能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審計程序,做到程序不違法。如,按照《審計法》規(guī)定,審計機關要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將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再如,審計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
  4、保障審計獨立性
  在管理_和審計經費方面要保證審計機關獨立性。如,《審計法實施條例》指出,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預算,在本級預算中單獨列項,由本級人民政府予以保證。但在實際工作中,除審計署和部分地方審計機構實行審計費用自理之外,仍有相當多的審計機關審計所需經費不能自理。如果審計機關不能與被審計單位隔斷經濟往來,審計獨立性將會大打折扣。鑒于此,審計所需經費應當切實由財政完全承擔,以保證審計獨立性不受損害。
  另一方面,審計組成員不能違反審計獨立性要求。如,回避制度;審計人員崗位輪換制度;審計組承諾制度,審計組成員應向審計機關書面承諾,對所提供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廉政紀律執(zhí)行情況負責,誰違反承諾,就由誰承擔相應責任。
  5、加強審計工作的規(guī)范化與法制化
  審計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綜合監(jiān)督,它的權威與信譽,來自于工作的嚴謹、規(guī)范、實事求是、結論正確。一般來講,審計是依法進行審計,但在市場經濟的初建階段,有時法規(guī)的制定跟不上形勢的發(fā)展,審計有時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這就需要審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處理。此外,作為審計產品的審計報告,一定要具備嚴格的規(guī)范,一定要嚴格依法行事。民間審計,對審計報告的格式、內容、結構、文字表達都有嚴格規(guī)定,形成保留報告、無保留報告、否定報告、肯定報告四類,每一類都有其固定格式,要求審計人員嚴格操作。其根本目的,是使審計報告讓使用者一目了然;另一個目的就是要避免報告風險,因此對于審計報告的內容、格式、措辭要做嚴格規(guī)定,要求報告的每一事項后,都要附有經過雙方簽證的附件證據,處理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有越軌行為?傊,報告本身一定要具有權威性,要客觀表述事實,同時要有承擔行政及法律責任的意識。
  6、重視后續(xù)審計
  在審計查證階段完成到審計報告簽發(fā)日之間的這段時間內,被審單位的財務發(fā)生的事項如出現(xiàn)問題,而審計人員不能察覺這仍是審計人員的責任,對于這一階段的經濟活動情況,目前審 ……(未完,全文共3273字,當前僅顯示165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防范控制審計風險的策略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