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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乘務員績效考核條例

發(fā)表時間:2013/2/12 11:25:54
目錄/提綱:……
(一)乘務員獎懲
2、全年考核每月得分高于(含)82分,將在年底考核總分中加2分
(二)乘務大組獎懲
5、對執(zhí)行航班中出現(xiàn)的突發(fā)情況要及時予以調整
8、乘務值班人員負責將每天航班動態(tài)和相關事宜在值班日志中予以記錄
10、負責對所有乘務員作息時間的監(jiān)督
……
關于再次討論及修改客艙部《乘務員績效考核條例》的通知

客艙部業(yè)務處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客艙部細則規(guī)范
3.1基本概念
3.1.1換人:航班計劃公布后原則上不允許換人。因個人特殊原因(喪假、工傷除外)提出不能執(zhí)行航班任務或不能參加備份的,由派遣室安排其他乘務員代替其執(zhí)行航班任務的,視為“換人”。
3.1.2病假:病假必須出示航醫(yī)證明方可調換航班;如航醫(yī)不在,仍須按所執(zhí)行航班的規(guī)定時間到達派遣室,等航醫(yī)來確診后,出具病假條方能準予病假;如果是急發(fā)病情,需出具各項化驗單據(jù)和醫(yī)生的證明。禁止直接向派遣值班員打電話請病假調換航班,或次日再補交病假條。(病假統(tǒng)計規(guī)定;1、在本公司飛行經歷在15年以上者,年度有2天病假不計入服務質量扣分,但由所在部門計入當月考勤,從年度第三次病假起,除計入當月考勤外,在服務質量競賽中扣2分,以此類推;2、在本公司飛行經歷在11年以上者,年度有1天病假不計入服務質量扣分,但由所在部門計入當月考勤,從年度第二次病假起,除計入當月考勤外,在服務質量競賽中扣2分,以此類推;3、對以上全年沒有病假(飛行經歷在11年)以上的乘務人員分別予以加2分的獎勵,均包含實習期)
3.1.3遲到:因個人原因自航班預先準備階段開始,10分鐘以內未簽到但按時參加準備會的乘務員,視為“遲到”。(2010年7月)
3.1.4 漏飛:至航班直接準備階段開始,20分鐘以后未到崗,視為“漏飛”。
3.1.5拒飛:拒絕接受派遣值班員根據(jù)《乘務員值勤時間、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guī)定
……(新文秘網http://120pk.cn省略103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看錯航班或請人代看航班造成遲到、誤機或漏飛者,后果自負;
3.2.10由于乘務員個人原因,導致派遣室不能將航班變更信息及時通知到本人,扣2分;
3.2.11乘務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航班準備時間到派遣室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
3.2.12代人簽到,代簽和被代簽者,各扣1分;
3.2.13漏飛后自航班準備時間起1小時內簽到者,則參加當日航班備份;
3.2.14漏飛者必須服從當日派遣室飛行派遣,如不服從安排者,按“拒飛”處理;
3.2.15備份人員必須服從派遣室的統(tǒng)一安排,無故不執(zhí)行備上航班者,按“拒飛”處理;
3.2.16備份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簽到,否則按正常航班的“遲到”、“誤機”規(guī)定處理;
3.2.17備份人員未按規(guī)定著裝、化妝等,每項扣2分;
3.2.18派遣室通知備上航班,在航班準備時間前10分鐘,備份人員應先到派遣室報到,按時參加準備;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派遣室無法正常通知到本人,扣2分;
3.2.19備份已到位,但未簽到者,扣1分;
3.2.20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遲到者扣1分,累計3次以上,每次扣2分;無故缺席者扣2分(如前一天執(zhí)行航班至晚上11點鐘以后落地可晚到一小時,如前一天執(zhí)行航班至晚上12點鐘以后落地可不參加;以FOC公布的落地時間為準);
3.2.21乘務員遺失公司配發(fā)的工作用具,由責任乘務員照價賠償,影響工作者,扣2分;
3.2.22乘務長有弄虛作假、個人報復、滿足私欲的行為,經調查屬實,降業(yè)務等級一級,為期為1年;
3.2.23乘務員私自加入機組,責任人扣8分;
3.2.24駐外飛行的乘務組,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如第二天有早班航班任務的乘務員應于晚10:30分前就寢,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每次扣2分;
3.2.25在執(zhí)行航班任務全過程中, 護照及港澳通行證由乘務長保管,如有遺失,乘務長扣30分;
3.2.26航班結束后,乘務長應及時收回、交接護照、通行證,不得借用護照、通行證,違者扣8分;
3.2.27乘務員攜帶自用物品、貨幣、金銀出入境時,必須如實申報海關檢查,違者扣40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2.28乘務員攜帶物品出入境時,應以個人旅途必需或零星自用物品為限,不得出售或轉讓入境所攜帶的物品,違者扣40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2.29乘務組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海關、移民局和檢疫的規(guī)定,如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造成后果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者,扣40分,(如公司處理,則以公司處理為準);
3.2.30年內加、扣分不予沖抵;
3.2.31年內扣分累計達到35分者,降業(yè)務等級一級。
⑴飛行年限15年以上乘務員除外;
⑵飛行年限12-15年(內)的乘務員年度請假累計時間達60天,將自動作降號位處理;
⑶飛行年限8-12年(內)的乘務員年度請假累計時間達50天,將自動作降號位處理;
⑷飛行年限8年(內)的乘務員年度請假累計時間達40天,將自動作降號位處理;
備注:以上飛行年限均包含實習期
3.3乘務員工作流程規(guī)范細則
3.3.1 預先準備階段
⑴ 乘務長須在進餐前帶領組員到乘務預先準備資料室召開飛行前準備會;如有組員未到,乘務長未如實反映情況,扣乘務長2分;航前答題卷不合格者扣1分,累計第二次不合格者扣2分,累計第三次不合格者扣3分,依次類推;準備后未填寫準備本,扣1分;駐外值班未填寫值班日志,一次扣2分。(2011年5月)
⑵ 乘務長在領取乘務長包時,未認真檢查包內物品,或未簽字交接,扣1分;乘務長包內除存放清單上所列物品外,禁止將其它私人物品放置在包內,否則扣1分;
⑶ 3號位乘務員在領取特色服務包時,未認真檢查包內物品,或未簽字交接,扣1分;禁止將其它私人物品放置在包內,否則扣1分;
⑷ 乘務員執(zhí)行航班任務時(上機前),未帶業(yè)務資料或服務必需品,每項扣2分;未帶齊證件,扣5分并取消執(zhí)行航班資格,造成嚴重后果扣10分,停飛15天;如乘務人員忘帶飛行必備的飛行資料、身份憑證、或因乘務人員原因影響飛行,造成艙門關閉時間超過計劃時間以上或返航等。屬客艙安全嚴重差錯標準,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⑸乘務員在執(zhí)行航班前未按規(guī)定鎖閉飛行箱,扣1分;
(6)乘務長未按要求進行航前準備、未及時傳達相關業(yè)務信息,而影響航班生產者,扣8分;
⑺航前準備會上,各級乘務檢查人員有權對乘務員進行業(yè)務提問,回答不熟練者,一人次扣1分;
⑻預先準備會期間,乘務員手機必須處于震動狀態(tài)并且不允許接聽來電,違者扣績效0.3分。(2010年4月)
⑼乘務長或檢查員認為乘務員有不適合執(zhí)行該航班任務的,可建議換人,并依據(jù)相應條款處理責任人。
⑽國際航班準備會前,乘務長必須根據(jù)《乘務組任務書》親自到飛行資料室領取和確認護照、港澳通行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如出現(xiàn)差錯,未影響航班生產者,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者扣8分,停止執(zhí)行國際航班30天;
3.3.2 直接準備階段
⑴乘務組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列隊登機,行為舉止應符合《運行服務部職工行為規(guī)范》,違者扣2分;
⑵乘務長因個人原因導致整個乘務組未能按時登機,乘務長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者,扣15分;乘務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登機,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者,當事人扣10分;
⑶乘務組登機后,乘務長如未按規(guī)定組織、協(xié)調各項準備工作,扣5分;如供應品、餐食、客艙緊急設備、服務設備及客艙衛(wèi)生等情況,乘務員已向乘務長匯報,乘務長因自身 ……(未完,全文共16181字,當前僅顯示291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航空公司乘務員績效考核條例》